体系简述
1、国际申请必须通过原属局提交给国际局。原属局将国际申请转给国际局之前,必须证明国际申请的内容与基础商标的内容相符。国际局认为国际申请符合有关要求的,商标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并在《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公告》)上公布。
2、国际局接下来通知国际申请中(或国际注册后)指定的每个成员的主管局。自国际注册(或后期指定)之日起,商标在每个被指定成员受到的保护,与商标直接向有关主管局提出申请相同。这些主管局中的每一个都有权在适用的时限内拒绝保护(驳回)。未在适用的时限内通知国际局驳回的,商标在每个被指定成员受到的保护与商标在该成员主管局取得注册相同。主管局通知临时驳回的时限一般为一年(12个月)。但是,成员可以作出有关声明,把期限延长到 18 个月(基于异议的驳回可以更长)(见第1335 和1337 段)。
3、自国际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国际注册依附于基础商标。如果在该五年期内,基础商标因任何原因不再有效,不论是部分无效还是全部无效,例如被驳回、撤回、注销或没有续展,国际注册将在相同范围内被注销。在这些情况下,国际局根据原属局的请求,视情况全部或部分注销国际注册。五年期结束后,国际注册即独立于基础商标。
4、国际注册有效期10 年,从国际注册日起算,可以每 10 年缴纳规费续展一次。
ONE、谁可以使用马德里体系?
1、只有与马德里体系成员有联系(称为资格)的自然人或法律实体才能提交国际注册申请(国际申请)。这是指下列任何自然人或法律实体:在为《议定书》成员的一个国家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或者有住所、或者是该国国民,或者在为《议定书》成员的一个政府间组织的领土上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或者有住所,或者是该组织一个成员国的国民。
2、自然人或法律实体据以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成员,其知识产权局称为“原属局”。在提交国际申请之前,自然人或法律实体必须已经在原属局申请或注册了相同的商标(基础商标)。原属局和资格原则在第159 至167 段中有进一步解释。
3、马德里体系是一个封闭体系:需要与一个成员有联系,且只能在成员间寻求保护。
阿富汗、非洲知识产权组织、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安提瓜和巴布达、亚美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阿塞拜疆、巴林、白俄罗斯、比利时、伯利兹、不丹、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博茨瓦纳、巴西、文莱达鲁萨兰国、保加利亚、佛得角、柬埔寨、加拿大、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克罗地亚、古巴、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朝鲜、丹麦、埃及、爱沙尼亚、斯威士兰、欧盟、芬兰、法国、冈比亚、格鲁吉亚、德国、加纳、希腊、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牙买加、日本、哈萨克斯坦、肯尼亚、吉尔吉斯斯坦、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拉脱维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来西亚、毛里求斯、墨西哥、摩纳哥、蒙古、黑山、摩洛哥、莫桑比克、纳米比亚、荷兰(王国)、新西兰、北马其顿、挪威、阿曼、巴基斯坦、菲律宾、波兰、葡萄牙、韩国、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卢旺达、萨摩亚、圣马力诺、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尔维亚、塞拉利昂、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苏丹、瑞典、瑞士、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塔吉克斯坦、泰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克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英国、美国、乌兹别克斯坦、越南、赞比亚、津巴布韦、卡塔尔(2024年8月3日开始生效)。
TWO、体系的优点
1、马德里体系对商标所有人的最大好处在于它简化了在多个地区寻求商标保护的行政方面,使得在国外获得和维持商标保护节约了开支。
2、马德里体系为商标所有人提供了一种方便和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用一种语言(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提交一份申请,用一种货币(瑞士法郎)缴纳一套费用,就可以在多个市场获得和维持保护。每 10 年进行一次续展,手续简单。与之相比,向不同的知识产权局提交多项国家或地区申请,商标所有人需要以几种语言提交不同的申请,以不同的货币缴纳费用,还要管理不同的注册号、续展日期和程序。在提交国家或地区申请时,还将产生额外的翻译费和聘请当地代理人的费用。
3、马德里体系的集中管理功能也为管理全球商标组合提供了一种简单有效的办法。对国际注册的任何变更,如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注册人所有权(全部或部分)变更、在全部或部分被指定成员的商品和服务删减,只需在国际局办理一项程序、缴纳一笔费用即可完成登记并在所有有关成员生效。
4、马德里体系的另一个优点是,它允许注册人通过后期指定在其现有的国际注册中增加更多地区。这样,随着业务战略和财务状况的发展,注册人可以灵活地扩展保护范围。
5、马德里体系一个不太为人所知的好处是代替原则。代替是一种程序,允许注册人指定其已拥有较早国家或地区权利的地区,从该较早的保护日期中受益。国际注册将自动替代以同一注册人名义登记的相同商标的国家或地区注册,涵盖相同或重叠的商品和服务,注册人什么都不用做。发生代替时,国家或地区注册不受影响;这意味着注册人现在有两项权利——一项在国家或地区一级,一项在国际一级。在决定是否让国家或地区商标失效而仍受益于较早的保护日期之前,建议注册人请求主管局在其国家或地区注册簿中记录代替。通过记录,有关主管局在其注册簿中承认,虽然国际注册日期可能较晚,但注册人从在先国家或地区权利的日期起就在其领土上受到保护。
6、产权组织没有用于代替的正式表格,所以注册人应直接与相关主管局联系。主管局做记录后将通知国际局,这一事实将记入国际注册簿。关于代替的更多信息,见第839 至858 段。
7、成为马德里体系成员对有关主管局也有好处。例如,被指定成员的主管局不必审查是否符合形式要求,也不必进行商品和服务分类。另外,国际局代每个被指定成员收费,并将这些费用转给有关成员的主管局。
THREE、马德里体系的好处:案例研究
下面这个虚构的案例有助于说明使用马德里体系的好处:
萨莉住在加拿大法语区的奇幻谷。萨莉为她的蜂蜜产品开发了一个独特的品牌,并有兴趣在中国、德国、挪威和美利坚合众国(美国)销售她的产品。
萨莉要保护她的商标有两种途径可选。她可以向中国、德国、挪威和美国等感兴趣地区的每个主管局分别提交申请,这称为“直接途径”(图 A),也可以利用马德里体系向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一份国际申请,这称为“国际途径”(图 B)。
图 A 描述了萨莉决定直接向有关知识产权局分别提交申请时的直接途径选择。走这条路意味着她需要遵循每个国家的法律要求。
萨莉需要在每个国家寻找并指示当地代表(律师或代理人)代表她提交申请。这将导致使用不同的当地申请表格,并以四种当地语言(中文、德文、挪威文、英文)进行申请程序。萨莉还需要以四种当地货币缴付所需费用。
最终可能在不同的国家获得保护,但这将导致多项独立的商标注册萨莉还需要管理和跟踪不同的续展日期。此外,萨莉情况的任何变化,如在以后变更姓名或地址,都需要单独登记。这类行动和权利的维护需要在每个相关主管局通过当地代理人按照国内程序和要求进行。这意味着要填写特定的表格,以当地货币缴费。这些程序可能平行进行,但萨莉需要仔细管理每项注册,而且可能成本很高。
图 B 描述了马德里体系,一种在国外保护商标的替代方案。
要使用马德里体系,萨莉需要与一个马德里成员有联系,也就是说,是一个成员的国民、在该成员有住所、或在该成员有营业地。作为加拿大国民,萨莉符合这一要求,因为加拿大是一个成员。她的住所和营业地也在那里。萨莉已经在加拿大知识产权局注册了商标,因此也符合在其成员局(即其原属局)有基础商标的要求。可以基于国家申请提出国际申请,但这可能有风险:如果国家申请没有产生国家注册,将导致国际注册被注销。
马德里体系对萨莉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她感兴趣的所有国家都是马德里体系的成员,使她能够充分利用更简单的国际注册程序。这意味着她只需通过其原属局加拿大局提交国际申请。
作为一个讲法语的人,萨莉可以选择用法文提交国际申请,因为加拿大局允许申请人选择英文或法文。萨莉将需要指定她寻求保护的国家,即中国、德国、挪威和美国。然后,萨莉需要以一种货币(瑞士法郎)缴付相关费用。这称为向国际局集中申请。
申请时,不要求萨莉使用当地代理人,也不要求将申请翻译成不同语言。然而,尽管提交国际申请不需要代理人,但向了解马德里体系的律师或商标代理人寻求建议,提供申请前援助,可能是一项不错的投资。这种协助可以确保申请准备得当,满足马德里体系的要求,避免可能将来在被指定成员出现问题。虽然这在开始时可能会增加成本,但也可能在以后导致大量的节支。
加拿大局将审查国际申请,将国际申请的内容与基础商标的内容进行比较。如果内容相符,即注册人相同,商标相同,而且国际申请涵盖的商品和服务在基础商标的范围内,加拿大局将对申请进行证明并将其发给国际局。
要注意的是,国际局将只审查申请的手续,不会决定一个商标是否可以在被指定成员(对于萨莉即中国、德国、挪威和美国)得到保护。一旦国际局收到完备的国际申请和缴费,申请将被翻译成马德里体系的工作语言(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商标将被登记。国际注册将在官方公告上公布,产权组织将向萨莉寄送一份注册证。
萨莉现在有了一项国际注册,最终可能在多个国家(中国、德国、挪威和美国)获得保护,她可以集中管理,只有一个续展日期。
产权组织将通知她所指定的成员,即中国、德国、挪威和美国的主管局。在这一阶段,萨莉不知道她的商标是否会得到全面保护,因为这些主管局现在将根据本国商标法和惯例来审查国际注册,与萨莉选择直接途径时一样。
被指定成员的主管局将对商标进行审查并在一定期限内将决定通知萨莉。马德里体系的成员有一年时间驳回商标,但可以声明将时限延长到18 个月。产权组织网站上有一份马德里体系成员声明的清单,以及有关各成员及其时限(一年或 18 个月)的有用信息,因此萨莉可以知道在什么时限内会有决定。
如果一个主管局认为有理由驳回商标保护,该局必须通过国际局将其临时驳回(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知萨莉。一个局驳回,不影响其他局可能作出的决定。萨莉可以在相关国家立法规定的适用途径内对临时驳回提出复审——与直接申请商标一样。只有在这个阶段,萨莉才需要当地代表(律师或代理人)向有关主管局提出驳回复审。
如果各局给予保护,萨莉根据马德里体系在这些国家享有的权利将与她直接向这些主管局提交申请相同。
如果萨莉需要登记姓名或地址等变更,或者在 10 年后希望续展注册,可以直接向国际局提出相关申请并缴纳所需费用。产权组织将为所涉及的所有成员登记变更或续展。这是对她的权利进行集中管理的一部分。
如果萨莉后来决定向更多国家出口,可以在现有的国际注册中增加更多的马德里成员,即所谓的后期指定,同时继续管理和维持一项注册,只需跟踪一个续展日期。后期指定对萨莉这样最初可能希望在两三个成员保护商标的中小企业特别有利,因为它允许企业随着业务扩展在现有国际注册中增加新的出口市场。萨莉可以使用在线表格直接向产权组织提交后期指定申请,不必通过加拿大局。在这些新增市场的保护将从后期指定日期开始。但是,萨莉仍将受益于集中管理。
使用马德里体系,萨莉需要向国际局缴付一笔基本费(彩色商标 903 瑞郎),然后是寻求保护的每个被指定成员的费用。在本案中,萨莉将总共缴付 2,513 瑞郎。
相比之下,使用国家途径,萨莉不需要向国际局缴付基本费,但她需要缴付官方费用,与她在马德里体系中为指定所缴付的费用相比,金额应该相同或更多。此外,使用直接途径有些费用马德里体系没有,例如萨莉将承担将其详细资料译成中文、挪威文、德文和英文的费用。她还需要向四个当地代表(律师或代理人)付费,他/她们代表她向四个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这些额外费用将导致费用远远高于应向国际局缴付的基本费。
一旦国际注册在每个有关成员获得保护,萨莉将承担维持权利的费用。马德里体系的集中管理功能意味着维持权利很直接,费用固定。但是,如果通过直接途径在各局维持商标,费用可能会迅速上升。例如,如果登记姓名地址变更,或者续展商标,将需要通过当地代理人在四个相关局中的每一个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