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的所有进口税费均不设起征点,进口商品无论货值大小,一律征收税费。
孟加拉国的海关政策
一、孟加拉国进口关税体系
无论个人或商业实体在孟加拉国从事商品进口,均须缴纳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进口税费全部以货运价值,即到岸价格(CIF)计算。同时,进口商品还须征收增值税、附加关税、进口调节税、预缴企业所得税和预缴贸易增值税等。
孟加拉国所有进口税费均不设起征点,进口商品无论货值大小,一律征收税费。
进口关税
孟加拉国进口关税税率基本在0%-25%之间。绝大部分进口商品关税为0%、1%、5%、12%或25%。
增值税
增值税 = 标准增值税税率15% x(CIF价+适用关税+附加关税+进口调节税)
附加关税
针对特定商品,在CIF价格相关关税总和的基础上,征收税率在 0% ~ 500% 之间的附加税。
进口调节税
针对特定商品,在CIF价格、相关关税、附加税总和的基础上,征收税率为 0% ~ 15% 的调节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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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孟加拉国海关清关主要文件
海运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证、海关申报单,检验报告,运输保险单,银行汇票,信用证等。
三、孟加拉国海关规定细则
1、随货文件或资料要求
①不论货物重量及申报价值,发件方随货需提供货物的原产地证明;
②如货物申报价值超USD15,除货物原产地证外,随货还需要提供:信用证或信用证授权或收件人的进口许可证(三者选一);
③寄件重量小于2公斤都视为文件货件;
④随货发票必须正确申报货物信息,及以真实价值申报,如被海关查获货物信息错误申报或货物价值低报的情况,海关将会充公货物或将货物强制退回发货地,退件前不另行通知收/发货件;
⑤随货资料必须详细申报每项货物的数量、品名,不接笼统的品名申报,如,电脑配件必须详细列明是:硬盘、记忆卡、主板还是其他等。
2、提单要求
①原则上目的港不接受直接单出SWB,除非进口商为全外资投资公司或货物为个人物品等无商业价值的物品;
②不接受同一个箱子用于2个或以上提单中,即不接受Partial Bill of Lading。
3、对药物、电子产品或配件的要求
①不接受漏申报或低申报货件,如发现有漏申报或低申报将直接没收,并且对未来DHL货件也会严查;
②商业发票上需注明正确的产品数量;
③电子产品不能携带任何违禁品或走私品;
④发票上需注明详细,准确,完整的产品描述说明;例如:“计算机配件”不接受,发票上需标明如“硬件”,“储存卡”或“主机板”等准确的描述说明;
⑤手机卡或信用卡需如实申报,如申报“塑料卡”是不被接受的。所有的通信设备,要件及配件等,需收件人提前提交BTRC(孟加拉国通信监管会)许可证;
⑥药物数量不能超过处方里面提及的数量。处方需与发票及运单一起随货,如超过处方里面涉及的数量则被海关当局认为货件是用于商业用途的,需收件人提前提供孟加拉国的药物管理董事会和许可证发放机关的许可证书;
⑦如申报价值超过USD15,则需提供信用证L/C或进口许可证书IP;
⑧2019年9月起不收配套电,可收P1967及P1970内置电,但不能包表袋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