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威特商标异议受理机构
1、行政初审机构
科威特工商部商标注册局(Trademark Registry):负责受理异议申请、形式审查及证据初步审核
商标异议委员会:由工商部、司法部联合指派3名专家组成,负责实质审查及听证
2、司法救济机构
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向**科威特一审法院(商事法庭)**提起诉讼
终审上诉至科威特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分庭(2021年设立)
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科威特本地注册律师提交异议(需提供律师执照公证副本)
非阿拉伯语文件需经科威特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翻译机构译制(中文文件需双重公证)
二、科威特商标异议提出时机
1、官方公告期
商标通过实质审查后,在《科威特官方公报》及工商部官网同步公告60天
异议申请须在公告期最后一日17:00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文件
2、延期机制
可申请最长15天宽限期(需支付100科威特第纳尔/日附加费,约330美元/日)
3、补充异议期
针对续展商标的异议可在续展公告后30天内提出(仅限基于新发现的恶意注册证据)
三、科威特商标异议申请依据
根据《科威特商标法》第6、7、14条,法定异议理由分为三类:
(一)绝对禁止事由
1、宗教敏感性
使用伊斯兰教圣城名称(如麦加、麦地那)或《古兰经》经文片段
含有清真(حلال)标识但未通过伊斯兰事务委员会认证
(二)相对禁止事由
与科威特已注册商标构成相同/类似商品混淆(采用尼斯分类第12版)
商标代理机构擅自注册委托人商标(需提供原始委托协议)
(三)程序性事由
商品/服务分类明显超出实际经营范围(需提供海关进口记录反证)
四、科威特商标异议流程
阶段1:电子提交(0-1个月)
阶段2:形式审查(1-2个月)
商标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常见补正要求包括:
阶段3:实质答辩(3-6个月)
被异议方在45日内提交答辩书(可申请一次15日延期)
阶段4:专家听证(6-12个月)
商标异议委员会召开闭门听证会(双方律师须着正式长袍出席)
阶段5:行政裁决(12-18个月)
阶段6:司法救济(18-36个月)
五、科威特商标异议周期
时效优化机制:
快速通道:对涉及公共卫生或国家项目的商标争议可缩短至9个月
证据开示令:法院可强制被异议方提供财务数据(缩短30%取证时间)
实务操作建议
向科威特伊斯兰事务咨询委员会申请商标预审意见(费用约300第纳尔)
避免在化妆品类商标中使用طبيعي(天然)等易引发宗教争议的词汇
提供经科威特中央银行认证的跨境支付记录(如Amazon.sa销售数据)
本地化使用证据需包含科威特电信区号(+965)的客户服务记录
利用海湾国家商标信息共享平台(GCC TM Portal)同步监测六国公告
阿联酋的商标注册证书可在科威特异议程序中作为辅助证据
采用风险代理模式(胜诉后支付律师费比例不超过争议标的的20%)
申请费用减免:中小企业可提供商会证明减少50%官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