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债权方:苏州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方:英国某公司
拖欠金额:50万美元
拖欠时长:16个月
2025年2月我司接到一份来自苏州某公司的案件咨询。对方称:己方和英国公司第一次合作,向其出售了价值50万美金的货物,由于产品的特殊性,需要一定的验收时间,因此使用了OA60天的付款方式。
然而,到了应付款日,苏州公司账户却一直未有货款进账。
自行催收期间,英国公司多次声称其已无力偿还欠款。苏州公司为了减少损失,曾提出新的合作模式用以降低欠款,例如将剩余20万美元的库存退回,以及将英国公司投资的其他项目资产转让出来用以抵债。
但是由于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英国公司拒不退还库存、也不签署转让协议;遂找我到司寻求协助。
案件评估
初步调查,风险极高
1、我司调取了债务方信用报告,结果显示:该企业信用风险无法预计。
(1)该企业经营状态显示“active”、在营,但是其信用额度为0,近期营业额也未更新,最新的账户和财务信息也都直到2022年12月31日,这些信息根本无法预估债务企业当前实际的经营情况;
(2)债务公司网站也停用已久,一直显示不在活跃状态;
(3)而一直与债权方企业联系的债务方老板Mr.M,并不在该公司的董事之列;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债务方经营境况确实不容乐观,债务方虽然在营,但是非诉催收回款概率渺茫。
鉴于当下债权方已无计可施,坐以待毙不如交给专业机构,最终债权方经内部商议后还是委托我司,尝试非诉催收。
案件调查与催收
尝试联系、毫无效果
1、我司随即委派英国的催收律师尝试联系债务方,按照正规合法的流程给其公司邮寄了催款函、同时也通过邮箱给其发送了催款邮件,但是均未得到回复。
上门面访,情况不妙
2、鉴于此,催收律师决定上门面访,一查究竟。但是无论是债务公司的注册地址还是商业地址都没有任何公司正常运营的痕迹。
3、随着调查的深入,催收律师发现Mr.M曾担任过两家同名或名字类似的公司的董事。但这两家公司分别已于2010年和2024年解散。
催收律师怀疑Mr.M利用注册公司、解散公司这种手段,恶意骗取货物并逃避欠款。而根据此前操作来看,债务公司一直不更新财务报告和年审,该公司也确实将面临被迫解散。
案件结果
根据进一步调查,我司发现该公司早已被当地商会挂出,谴责其恶意注销公司、拖欠货款的不良行为。
债务公司实际也没有任何可直接抵债的资产,且在调查过程中对方已经主动发起破产清算程序。当下已不能进行非诉催收。
最终,债权方在我司的协助下,向法院提交了债权申报,只能被动的等待法院判决。
案件总结
1、提前调取合作方信用报告、防范风险
该案债权方在没有对债务方进行背调的情况下,就贸然选择合作;殊不知债务企业信用为0,风险极高;赊销后,直接被恶意拖欠,且债务公司破产解散,大部分债权直接无法追回,损失巨大。
在这里提醒所有外贸人,合作前,对客户进行背景调查是必不可少的避险环节。这种利用注销公司骗货、逃避欠款的例子虽不常见,但是风险却极大。
若是能在合作前调取信用报告或者委托涉外风控机构调查,就能提前防范,减少损失。
2、首次合作、谨慎赊销
该案,双方第一次交易便使用了全额赊销的付款方式,这对于卖家来说,存在一定的风险;且事先未有任何背调,直接风险骤增。
建议所有外贸人,谨慎使用全额赊销的付款方式,在无法先款后货的请款下,建议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款,降低风险发生时的损失,保证部分债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