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斯洛文尼亚商标异议受理机构
1、行政主管机构
2、司法管辖机构
对行政裁决不服可向卢布尔雅那高等法院知识产权庭上诉
终审提交至斯洛文尼亚最高法院欧盟法分庭(专设欧盟法专家小组)
非欧盟申请人须通过斯洛文尼亚专利代理人协会(SLPIT)成员提交
非斯洛文尼亚语文件需经司法部认证翻译(中文文件需双认证:中国外交部+斯驻华使馆)
二、斯洛文尼亚商标异议提出时机
1、官方公告期
商标通过实质审查后在SIPO官网及欧盟商标公报同步公告 3个月
电子提交截止时间为公告期最后一日23:59(CET)
2、补充异议期
3、特殊宽限规则:
前南斯拉夫地区申请人可申请 30天 宽限期(需提供区域商会证明)
三、斯洛文尼亚商标异议申请依据
依据《工业产权法》第14、15条及欧盟第2015/2436号指令,法定异议理由包括:
(一)绝对禁止事由
仅由描述性术语构成(如Alpski med阿尔卑斯蜂蜜)
擅自使用欧盟注册地理标志(如Kranjska klobasa 卡尼奥拉香肠)
包含国家徽章、传统符号(如特里格拉夫山图案)或歧视性内容
(二)相对禁止事由
与斯洛文尼亚/欧盟注册商标构成混淆(尼斯分类第12版)
复制在欧盟享有声誉的商标(需提供亚得里亚海区域市场报告)
与在AJPES(商业注册局)登记的商号存在实质性相似
将他人商标注册为.si域名(适用2021年《SI域争议解决规则》)
(三)特殊保护事由
侵犯受保护的传统特产名称(如Prekmurska gibanica 普雷克穆列千层糕)
滥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文化遗产元素(如Idrija lace 伊德里亚蕾丝)
四、斯洛文尼亚商标异议流程
▶阶段1:电子提交(0-15日)
通过 e-SIPO系统 提交异议声明(斯洛文尼亚语/英语)
▶ 阶段2:形式审查(15-30日)
▶ 阶段3:实质答辩(1-3个月)
被异议方在 45日内 提交答辩书(可申请 20日 延期)
▶ 阶段4:证据交换(3-7个月)
▶ 阶段5:听证程序(7-10个月)
复审委员会通过 Zoom召开听证会(需提前7日上传证据包)
▶ 阶段6:行政裁决(10-14个月)
阶段7:司法救济(14-26个月)
败诉方可向卢布尔雅那高等法院上诉(期限为 30日)
五、斯洛文尼亚商标异议周期
时效优化工具:
调解暂停:双方达成和解可中止程序(最长 12个月)
实务操作建议
利用 欧盟商标监测系统(TMview) 实时追踪前南斯拉夫地区公告
同步注册斯洛文尼亚语、克罗地亚语商标版本(降低多国冲突风险)
提供经斯洛文尼亚税务局(FURS)认证 的销售记录(需含ID-DDV税号)
避免滥用 TRADICIJA(传统) 等受保护表述(需文化部预先批准)
申请欧盟中小企业基金(SME Fund)(报销50%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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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文尼亚商标异议制度凸显欧盟框架与本地传统的精细平衡,其文化遗产特殊保护与高效电子化流程构成核心优势。建议企业:
1、通过 欧盟统一专利法院(UPC) 进行区域布局
3、涉阿尔卑斯山跨境业务时,优先适用 《阿尔卑斯公约》知识产权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