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的关税优惠政策:欧亚经济联盟内部优惠政策、新能源汽车关税优惠、特定商品免税额度等。
吉尔吉斯斯坦的关税优惠政策
1.欧亚经济联盟内部优惠政策
零关税政策:吉尔吉斯斯坦与其他 EAEU 成员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亚美尼亚)之间实行零关税政策,适用于符合原产地规则的货物。
原产地规则:根据 EAEU 的规定,商品需满足一定比例的本地增值要求(通常为 50% 以上)才能享受优惠。
2.新能源汽车关税优惠
优惠内容:吉尔吉斯斯坦对新能源汽车(如电动汽车)实施较低的进口关税,并免征部分消费税。
适用范围:包括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及相关零部件。
政策背景:旨在推动环保和能源转型,减少对传统燃油车的依赖。
3.特定商品免税额度
个人行李免税额度: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的最新规定,通过陆运或海运入境的个人随身行李,免税额度为 500 欧元以内且重量不超过 25 千克;通过国际邮件(快递)入境的货物,免税额度为 200 欧元以内且重量不超过 31 千克。
有效期:该政策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取代此前的 1000 欧元免税额度。
4.特定行业优惠政策
农业和食品加工:对进口的农业机械设备和食品加工设备实施较低的关税,以支持农业现代化和食品加工业发展。
高新技术产品:对用于高科技研发和生产的进口设备给予关税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