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出口退税业务涉税风险清单
涉税风险一:报备基础信息
1.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未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及其电子数据各项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不一致,与《税务登记表》相关内容不一致,《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退税开户银行账号”没有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其一。
2.企业实际情况发生变更、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未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手续;变更退(免)税方法未按规定结清税款,未将批准变更前全部出口货物按变更前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
3.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前,未先结清退(免)税款,未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手续。
涉税风险二:销售、采购、储运、报关等环节是否合规
一.出口业务操作不规范
1.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等退(免)税凭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境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2.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
3.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
4.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
5.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退税风险之一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
6.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 (假自营,真代理)
7.存在“四自三不见”业务
8.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其生产设备、工具不能生产该种货物(存在非自产行为)
9.出口货物的提单或运单等备案单证为伪造、虚假
10.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数量、重量与出口运输单据载明的不符,数量、重量属合理损溢的除外
二.进货凭证管理
1.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进货凭证为虚开或伪造
2.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供货企业税务登记被注销或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后开具
3.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的内容与供货企业记账联上的内容不符
4.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载明的货物劳务与供货企业实际销售的货物劳务不符
5.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与实际购进交易的金额不符
6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货物名称、数量与供货企业的发货单、出库单及相关国内运输单据等凭证上的相关内容不符,数量属合理损溢的除外
7.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早于申报退税匹配的进货凭证上所列货物的发货时间(供货企业发货时间)或生产企业自产货物发货时间
8.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载明的出口货物与申报退税匹配的进货凭证上载明的货物或生产企业自产货物不符
涉税风险三.供应商选择是否合规
1.供应商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供货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2年内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年内注销税务登记,上。
2.供应商纳税信用级别较低,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货物是从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或D级的供货企业购进
3.供货企业销售的自产货物,其生产设备、工具不能生产该种货物
4.供货企业销售的外购货物,其购进业务为虚假业务
5,供货企业销售的委托加工收回货物,其委托加工业务为虚假业务
6.出口货物报关单是通过报关行等单位将他人出口的货物虚构为本企业出口货物的手段取得
涉及风险四:出口货物及服务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1.根据企业类型、货物及服务类型、贸易性质、业务操作和财务核算等情况,准确选择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2.根据企业类型、货物及服务类型、贸易性质、业务操作、财务核算和后续管理等情况,准确选择适用出口免税政策
3.对适用出口免税政策的货物及服务及时进行免税申报
4根据企业类型、货物及服务类型、贸易性质、业务操作、财务核算和后续管理等情况,准确选择适用出口征税政策
5.对适用出口征税政策的货物及服务及时进行纳税申报
涉税风险五:出口退税资料准备是否合规
1.出口货物报关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不相符
2.增税专用发票与出口货物报关单相关内容不相符
3.特殊业务申报所需要资料不齐全(视同出口,货物发往海关特俗监管区域,对外修理修配)
4.出口收汇凭证不齐全
5.无纸化试点企业备查资料不齐全,管理不到位
6.备案单证不齐全,管理不到位
7..出口合同主要条款不清晰
8.无电子信息(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涉税风险六:出口退税申报管理
1.没有按申报程序和期限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
2.出口退(免)税计税依据使用不正确
3.出口退税率使用不正确
4.出口退(免)税额申报不准确
5. 生产企业出口不符合视同自产货物条件的外购货物,申报出口退税。
6.贸易型出口企业计算换汇成本是否准确
涉税风险七:出口收汇管理
1.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内收汇
2.不能收汇且未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四类企业申报不能提供收汇凭证。
3.不能收汇的原因或证明材料为虚假的、或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4.是否存在“三方收汇”业务
5.是否存在“非进口商付汇疑点”
6.是否存在“收汇高风险国家“
涉税风险八:财务核算是否准确
1.外贸企业未单独设账核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
2.外贸企业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3.外贸企业将已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申报出口退(免)税
4.出口货物退税率低于适用税率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5.申报出口退税的出口货物,未做出口销售处理
6.汇率使用不准确
涉税风险九:外汇管理是否合规
1.外汇管理登记是否准确,出现变化是否及时变更
2.收付汇资料是否准备齐全
3.出口企业在外汇局辅导期期间是否按时报告
4.出口企业是否按月登录数字外管平台监控总量核查指标
5.出口企业每月进出口与收付汇业务符合做报告的条件是否按时报告
6.在银行涉外收入申报是否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