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的签证申请注意事项
比利时签证的颁发主要取决于外国旅客赴比利时旅行目的和逗留时间,主要有C、D两类。C类签证为短期签证,持有者可在180天内累计停留不超过90天,以短期访问、探亲、访友和旅游为目的;D类签证为长期签证,停留期在90天以上、最长有效期为一年,持有者可在该国工作、学习或与亲属团聚并长期居留。
中国公民无论申办何种类型的签证均须向比驻华使领馆提供有效的旅行证件,如护照(有效期一般需超出预计离开申根区时间至少6个月),按要求填写签证申请表,并附两张相同的身份证件近照。
(申请人所需具体材料请参照比利时签证中心网站http://www.vfsglobal.cn/belgium/china/Chinese/index.html)
签证申请注意事项
1、签证申请所需材料为基本材料,比驻外使领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材料。
2、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申请签证时可先提供机票订单,获得同意颁发签证时再确认购买机票。
3、比驻外使领馆会要求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假期或准假证明。
4、比签证审批程序较多,应尽量提前递交申请。停留期不超过90天的短期签证,一般需提前1至2个月申请。签证申请需由本人亲自到比在华签证申请中心递交,并口头说明旅行目的及相关情况。
5、如申请遭拒,比驻华使领馆会告知申请人拒签的理由,申请费用不返还。
6、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如国籍相同,并已加注在大人的护照上,可与陪同旅行的父母、祖父母或监护人使用同一本护照。否则,应拥有个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未成年人单独与父母以外的人旅行,应拥有其父母或监护人签署的同意出行声明。该声明要经当地政府认证。如父母离异,儿童随其中一方旅行,需经另一方同意。
7、持普通一次入境申根签证只能一次出入申根国家。一旦进入申根国家区域,包括机场短期转机,离开后不能再返回。持多次出入境申根签证,可在有效期内多次入出申根国家,但停留时间在180天内累计不能超过90天。
8、持有效签证抵比后,当事人须亲自前往住地所属市政府登记,签署抵达声明。持此声明最长可在比停留3个月,签证上标明停留期少于90天的除外。
9、在比使用的中文公证文书须附法文、荷兰文或英文译文。
10、即使持有比驻华使领馆或其他申根国家颁发的有效签证,比边检人员也有权拒绝签证持有人入境。
11、比不向中国公民颁发落地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