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商标注册费用
(一)一般费用(EUR)
申请人必须用EUR(欧元)支付申请费用,其他货币支付是无效的。
(二)超期附加费
如果在EUIPO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未缴纳基本费,申请将会被撤回。但是,如果向主管局提交证据,证明付款人(a)在相关期限内向银行机构发出了转账指令,(b)支付了应付款总额10%的超期附加费(最多200 欧元),则申请日期可以保留。
如果提交证据证明付款是在1个月期限届满前10天以上发起的,则无需支付超期附加费。
(三)额外类别费
如果申请涉及一个以上类别的商品和/或服务,则每增加一个类别,需缴纳额外的类别费。
如果已缴费用或活期账户中的金额少于申请表中所选类别的应缴费用总额,则会发出欠款通知函,规定在2个月内缴清余款。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收到欠款,则未缴费课程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如果没有其他标准来确定所缴费用应包括哪些级别,办事处将按照级别的顺序(从级别号最小的开始)进行分类。
如果在纠正分类缺陷后需要支付额外的类别费,将发出缺陷通知函,规定2个月的付款期限。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收到付款,对于因重新分类而产生的、但实际支付的费用未包括在内的级别,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如果没有其他标准来确定所缴费用应包括哪些类别,办事处将按照类别的顺序(从类别号最小的开始)进行分类。
(四)申请撤回退款
一旦撤回商标申请,申请费只有在特定情形下被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