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企业与个人税收制度指南
巴林的个人和企业所得稅
巴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薪资、资本利得和遗产均免税,且不征收境外所得收入税。员工需缴纳社会保险,当中巴林国民缴纳7%,而雇主则缴纳12%。对于外籍员工,雇主缴纳比例为3%。这些缴费以每月BHD4,000(约合USD10,500)的薪资基数为上限。
对于企业而言,巴林没有企业所得税,这使得巴林成为一个颇具吸引力的企业经营地。主要的例外是石油和天然气公司,它们需对利润缴纳46%的税款。股息、利息或特许权使用费无需预扣税,企业通常不受受控外国公司 (CFC) 规则或转让定价法规的约束。
自2025年起,大型跨国企业 (MNE) 集团旗下的巴林居民实体将适用15%的国内最低补足税 (DMTT)。此措施使巴林与经合组织(OECD)「第二支柱」框架下的国际税收标准保持一致,确保大型跨国企业对其利润缴纳最低水平的税收。尽管DMTT不会影响大多数国内企业,但对于在巴林运营的跨国集团而言,这是一项重要考虑因素。
为符合国际税收标准,巴林于2018年加入了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OECD/G20)关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包容性框架。自2021年1月起,巴林实施了国別报告(CbCR)规则,该规则遵循经合组织行动计划第13项中关于转让定价指南的指导原则。这些规则仅适用于巴林境内属于适用范围内跨国企业集团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巴林增值税(VAT)
巴林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NBR)管理,负责监督增值税的合规和执法。该税于2019 引入,以 5% 的税率,至2022 年提高到 10%。标准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但部分商品和服务可享受0%税率。年营业额超过BHD37,500的企业,必须注册增值税;年营业额在BHD18,750及以上的企业,可自愿注册。非居民企业自首次应税交易起必须注册。
巴林消费税
巴林在 2017 年引入了消费税,这是海湾合作委员会 (GCC) 国家区域协议的一部分。该税适用于被认为有害健康的產品,如烟草和能量饮料,征收 100% 的税。碳酸饮料征收 50% 的税。巴林政府未来可能会会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以涵盖更多商品。
巴林的国际税收协定
巴林已与包括英国、法国、中国、荷兰、新加坡、瑞士和土耳其在内的主要经济体签署了 45 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这些协定有助于企业和投资者避免於巴林的收入及其协定伙伴国被双重征税。
2022 年 6 月,巴林批准了经合组织《多边公约》(MLI),该国际条约使各国能够迅速实施 BEPS 方案中的条约建议,这些建议旨在减少避税行为。批准MLI使巴林能够有效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而无需逐一重新谈判。
巴林的税收优惠和自由贸易区
巴林的税收政策以开放市场为宗旨。资本流动不受限制,企业不受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财务限制影响。
对于希望在自由贸易区设立公司的企业,巴林提供不同免税政策。这些自由贸易区旨在吸引外国投资,是从事贸易、物流和制造业企业的首选之地。
虽然税收优惠是一个关键优势,但企业仍必须遵守当地法规,以保持免税地位。这包括满足报告要求,并确保运营符合自由贸易区的预期用途。
巴林税收框架的吸引力在于其可预测性。除了特定行业外,该国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仍然是该地区最有利于投资的国家之一。尽管如此,为了确保合规和运营不受阻碍,了解规则、保存适当记录并寻求专家建议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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