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依据
①美国《兰哈姆法案》(Lanham Act)和USPTO审查指南规定,商品/服务描述需清晰界定商标保护的范围(即具体的商品或服务),而非商标的使用方式(如印刷位置、展示载体)。
②USPTO要求描述必须符合《可接受商品/服务手册》(Acceptable Identification of Goods and Services Manual)中的标准术语,该手册基于国际《尼斯分类》。
2、“卖什么”的关键性
①权利保护范围:商标权仅覆盖描述中列出的商品/服务。例如:
✅ 正确T-shirts(商品)、 retail store services featuring(服务)。
❌ 错误Trademark printed on clothing(使用方式)。
②审查通过率:USPTO审查员直接比对描述与尼斯分类术语。若描述为使用方式,会被视为“模糊/不明确”而驳回(发出审查意见书Office Action)。
3、“如何使用商标”的适用场景
使用证据(Proof of Use):在提交Statement of Use(实际使用)或Amendment to Allege Use(意图使用转为实际使用)时,需提供:
商品实物照片(展示商标在包装、标签上的使用);
网站截图(展示商标在服务广告中的使用)。
申请阶段:商品/服务描述本身仍需聚焦“卖什么”,使用证据是后续补充材料。
(二)美国商标描述的具体要求
1、格式标准
①商品:使用名词(backpacks cables)
②服务:以动词开头(如iding online education services)
③精确性:避免宽泛术语(如需细化software for database)。
2、特殊注意事项
①意图使用(Intent-to-Use):允许提交申请时尚未实际使用商标,但描述仍需明确未来“卖什么”。
②多类别申请:不同类别需分开描述(如第25类cl、第35类 advertising services——)
(三)实务建议
1、检索USPTO手册
优先使用USPTO商品/服务手册中的标准术语,确保描述被自动接受。
2、避免常见风险
❌ 营销用语(如mium organic)——仅描述商品属性。
❌ 覆盖范围过广(all goods in Class )——需具体化。
3、专业辅助
①通过TESS数据库(商标电子搜索系统)核查类似商标的描述;
②委托美国执业商标律师(避免因描述错误导致驳回,增加成本)。
(四)总结
1、必须描述“卖什么”:这是USPTO审查的核心,决定商标权的法律边界。
2、拒绝“如何使用”:使用方式描述会导致申请被驳回(依据《商标审查程序手册》TMEP §1402.01)。
3、后续补充使用证据:在提交使用声明阶段(如Section 1(a)),再提供商标在商品包装、网站或广告中的实际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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