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专利申请的申请费、检索费、审查费通常不可退还,专利申请被驳回时已缴费用也无法追回,仅存在极个别特殊情形可申请退费,具体规则如下
1、申请被驳回的情况:USPTO 明确规定,发明专利的申请费、检索费和审查费是为处理专利申请所提供服务收取的法定费用,而非获得授权的对价。即便申请最终被驳回,USPTO 已完成申请接收、文件处理、技术检索、审查意见出具等对应工作,因此这三类核心费用均不退还。不仅如此,即便申请人中途主动撤回申请,多数费用也因行政处理和前期审查成本已产生而无法追回。
2、其他常见不可退费情形:若申请人因自身失误提交申请、误缴维持费等,并不构成 “错误缴费”,USPTO 不会退还费用;另外,若后续才取得微实体资格,也无法据此申请退还此前按更高标准缴纳的费用,因为微实体费用的缴纳需同步或晚于微实体资格认证文件提交。
1、主动声明放弃且未开展审查前:申请人在 USPTO 依据 35 U.S.C.131 条款对申请展开实质审查前,提交符合规定的书面声明明确放弃申请,可申请退还检索费。同理,若在实质审查前撤销超出数量的权利要求,也可就超额权利要求对应的费用申请部分退费。
2、补正主体资格后符合减免条件:若申请人先足额缴纳了费用,之后在缴费后的 3 个月内成功确立小型实体资格,并提交资格声明和退费申请,可申请退还小型实体与普通主体之间的费用差额。但需注意,通过 USPTO 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的国际外观设计申请费用,即便后续确立小型实体资格,也无法退费。
3、缴费金额或方式出现合规错误:例如存款账户被收取的费用与授权金额不符,申请人需在存款账户对账单显示该笔错误收费之日起 2 年内,提交退费申请并附上对账单副本;其他非因申请人主观失误导致的缴费误差,且能提供充分证明的,也可在缴费之日起 2 年内申请退费,超期则无法办理,且该期限不可延长。
此外,退费申请需由原缴费人提交,或由符合规定的授权主体代为提交,申请时建议使用 PTO - 2326 退费申请表,并明确标注专利申请相关编号等核心信息,确保材料合规以提高申请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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