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哈马进口关税体系
HS 编码分类基础:
采用国际统一的 HS 编码(2022 版),进口产品需按 HS 编码准确归类,确定关税税率;分类错误可能导致关税争议或罚款,可通过巴哈马海关官网(https://www.customs.gov.bs/)查询准确编码。
基础关税税率范围:
基础关税税率 0%-25%,其中原材料(如铁矿砂、棉花)关税 0%-5%,机械设备(农业、工程机械)关税 5%-10%,消费品(服装、家电)关税 15%-25%,奢侈品(如高端手表、珠宝)关税 25%-35%。
加勒比共同体(CARICOM)优惠关税:
对 CARICOM 成员国(如牙买加、多米尼克)进口产品实行零关税或低关税(约 70% 产品零关税),非成员国产品需按基础税率缴纳;申请优惠需提供 CARICOM 原产地证书,由出口国海关出具。
增值税(VAT)征收:
所有进口产品需缴纳 10% 的增值税,计税基础为 “CIF 价格 + 关税”;部分产品(如药品、人道主义援助物资、政府项目设备)可免征增值税,需提前向巴哈马海关申请免税证明,审核周期 2-3 周。
反倾销与反补贴税:
针对低价倾销的进口产品(如部分钢铁、纺织品),巴哈马海关可征收反倾销税,税率根据倾销幅度而定(通常 10%-50%);企业需如实申报价格,避免低报导致被认定为倾销。
临时关税调整机制:
巴哈马政府可根据国内供需、飓风灾后重建等需求临时调整关税,如 2019 年飓风 “多里安” 后,对建筑材料(钢材、水泥)临时下调关税至 5%,有效期 6 个月;需定期关注巴哈马海关官网政策更新。
免税政策适用范围:
政府基建项目(如公路、港口)、人道主义援助物资、外交用品、残疾人专用设备可免征关税与增值税;申请需提交项目批文、援助协议、外交照会等文件,审核周期 2-4 周。
关税缴纳时限与滞纳金:
进口商需在货物到港后 7 天内,向巴哈马海关提交关税申报表并缴纳关税 + 增值税(可通过授权商业银行转账);逾期未缴将按日加收 0.5% 的滞纳金,逾期超 30 天货物可能被海关拍卖。
原产地规则要求:
申请优惠关税(如 CARICOM 关税、中国 - 加勒比自贸区关税)需符合原产地规则,如产品本地增值率超 40%;原产地证书需在货物出口前办理,伪造原产地证书将面临罚款(最高 10 万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