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简介
债权方:陕西某进出口有限公司
债务方:马来西亚某公司
拖欠金额:46100美金
拖欠时长:8个月

陕西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司出售了两票货物,总价值为46100美元。然而,对方在收到货物后一直未支付货款。陕西公司曾多次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自行催收,均无成效。不仅如此,马来西亚公司还变本加厉地拒绝沟通,恶意拖欠意图明显。
陕西公司无计可施,遂找到催全球协助处理。

案件评估
我司接到咨询后,立即梳理债权资料,并对债务企业进行了初步调查,根据得到的信息出具了一份《案件评估报告》:
(1)该案债权资料相对齐全,但是缺少货物验收合格证明,不排除存在质量纠纷;
(2)债务企业在营、未发现负面记录、具备还款能力;
(3)该案逾期8个月,虽然时间较短,但是债务方态度消极,催收存在一定难度。

案件催收
催收律师利用自身渠道资源与债务方建立了联系,对方声称收到的部分生鲜货物存在腐烂等严重质量问题,并提供了相关照片作为证据。
但债权方对此提出异议,认为照片无法确认为收货当时所拍,并指出若货物在交付时就有质量问题,债务方应在收货后第一时间反馈并协商,而非在时隔8个月后才提出指控,因此怀疑此举系恶意为之,旨在拖延时间、逃脱欠款。
经催收律师居中协调、反复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债权方同意给予债务方20%的款项折扣,债务方则承诺一次性付清剩余全部款项。
2025年12月17日,债权方确认收到36880美元等额的马币,该案结束。
案件启示
1、建立健全的合同与交货凭证制度
该案因缺少“货物验收合格证明”,给债务方留下了以质量问题为由拖欠货款的争议空间。
在此提醒所有外贸人:交易中,务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货物检验期限、标准及验收确认流程,并要求对方在收货后规定时间内签署或反馈验收文件,作为付款前置依据,从源头减少质量争议隐患。
2、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该案债权方自行催收8个月毫无效果,债务方甚至直接拒绝沟通。而专业机构介入、利用本土优势,直接探查出对方拖欠的真实原因,并从中调解,协助债权方收回货款、挽回损失。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专业的催收机构在本土拥有自己的催收律师,精通当地法律法规,处理案件经验丰富,能够最大地发挥本土优势,帮助债权方解决欠款难题。
3、出口马来西亚注意事项
①清关所需单据:提单、箱单、发票及产地证CO或者FORM E;
②货物可以在海关仓库中保存21天。逾期通知收货人,须在7天内提货,否则海关将予以拍卖。拍卖所得用于支付报关费、仓储费和其他所有费用;
③空运货物必须在72小时内领取,否则将处以高额的仓储罚金。货物若3个月后仍未领取,将被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