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婴儿车(卧式婴儿车和坐式婴儿车)美国标准ASTM F833-21测试/加拿大标准SOR/2023-101测试
婴儿车出口各国需要符合当地法规和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标准各不相同,婴儿车出口需要进行认证是为了确保产品符合进口国的安全、环保、卫生等要求。只有通过认证,才能进入当地市场销售。 婴儿车是婴儿常用的交通工具,其安全性至关重要。通过认证可以确保婴儿车符合安全标准,减少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意外事故,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卧式婴儿车
卧式婴儿车又称婴儿车,是一种用于移动一个或多个通常处于躺卧姿势的婴儿的轮式推车。推拉卧式婴儿车的把手,可推行或拉行。有些卧式婴儿车可以折叠,方便存放。
坐式婴儿车
坐式婴儿车又称婴儿手推车,是一种用于移动一个或多个通常处于坐姿或斜躺姿势的幼儿(婴儿期至 36 个月之间)的轮式推车。推拉坐式婴儿车的把手,可推行或拉行。坐式婴儿车通常可以折叠,方便存放。
卧式婴儿车和坐式婴儿车美国要求:
以下所有项:
消费品安全改进法(铅、邻苯二甲酸盐);和
美国联邦法规第16 卷第 1130 部分(耐用婴幼儿商品消费者注册要求);和
消费品安全法第14(a)(5)节(追踪标签);以及
以下任意一项:
ASTM F833-21(卧式婴儿车和坐式婴儿车标准消费者安全性能规范);或
美国联邦法规第16 卷第 1227 部分(卧式婴儿车和坐式婴儿车安全标准)
卧式婴儿车和坐式婴儿车加拿大要求:
SOR/2023-101(卧式婴儿车和坐式婴儿车法规);和
SOR/2018-83-总铅含量(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铅含量);和
SOR/2014-79-聚氨酯泡沫(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附录2第16 项-磷酸三(2-氯丙基)酯(TCEP));和
SOR/2016-193-表面涂层(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铅含量)(如适用)
婴儿推车资质认证办理流程:
1.填写申请表
2.寄送样品
3样品测试
4.测试合格,出草稿件,确认信息无误
5.出正式件/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