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专利不实审国家,又添新成员!除了我们常见的卢森堡短期专利、尼日利亚发明专利外,近日小编发现,又有几个国家的专利,也不用进行实质审查,下证周期也很快。
昨天的文章,我们为大家介绍了斯洛伐克实用专利的相关制度。今天我们接着为大家介绍另一个专利不实质审查的国家——捷克实用专利相关制度。
Part.1核心定位与适用范围
1、主管机构:捷克工业产权局(IPO CZ / Úřad průmyslového vlastnictví)
2、保护客体:仅限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不保护方法、工艺、生物材料、化学 / 医药物质
3、授权条件:新颖性、工业实用性;不进行创造性审查(注册制)UPV
4、保护期限:初始有效期4年,可续展2次,每次3年,最长保护期限10年。
5、核心优势:不进行实质性审查、12 个月快速授权、费用低、流程简单;劣势:权利稳定性弱(无实审)
Part2申请途径与期限
1、直接申请(巴黎公约)
优先权期限:自最早优先权日起12 个月(不可恢复)
2、PCT 国家阶段进入
特点:可同时申请发明 + 实用新型(需分别缴费、提交两套文件)
Part3申请文件清单(需要捷克语)
1. 基础文件(必备)
2. 附加文件(按途径)
巴黎公约:委托书、优先权证明文件及捷克语译文、权属声明
PCT 进入:国际公布文本、国际检索 / 初审报告、进入阶段修改文件、委托书
Part4申请流程(注册制)
1、提交申请:电子(带认证电子签名)/ 纸件 / 数据信箱提交,缴申请费UPV
2、形式审查(1–2 个月):检查文件完整性、格式、缴费、是否明显不属于保护客体
4、注册与公告:形式合格即直接注册,在官方公报公告
6、维持:初始有效期4年,可续展2次,每次3年,最长保护期限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