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新颖性被驳回
驳回理由: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被1 篇对比文件完全公开。
1、核对对比文件
2、找 “区别技术特征”
只要找到哪怕一个对比文件没公开、也没暗示的技术特征,就可以主张有新颖性。
3、修改策略
4、不能做的事
Part2不支持 / 公开不充分
最常见:1 篇最接近现有技术 + 1 篇或多篇对比文件组合 → 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
1、先拆三步
2、核心打法(JPO 特别吃这一套)
组合不是 “显而易见”,而是需要创造性选择 / 设计
3、强调 “技术效果”
4、修改方式
Part3不清楚被驳回
术语模糊、范围不清、指代不明、修饰关系混乱、功能性限定过度。
1、统一术语
2、明确指代
3、修正范围模糊表述
4、软件 / 算法特别注意
“处理部”“控制部” 必须写明具体功能 + 结构,不能只写功能。
Part4路径总览(时间线)
1、缩小权利要求范围
2、补全实施例逻辑
从说明书里找依据,把结构、步骤、参数对应到权利要求。
3、绝对不能新增内容
一旦加了原文没有的技术内容 = 新規事項 = 直接救不回。
4、效果必须可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