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客户行业与背景
客户类型:国内知名茶饮连锁品牌,国内市场数百家门店,正在筹备开拓东南亚市场
品牌名称:核心商标“XX MA HANDMADE”(基于真实案件素材脱敏改编,完整案情可参考“阿嬷手作”泰国案)
2025年初,客户筹备进入泰国市场,但在商标可用性检索中惊悉:其核心中文商标、英文标识及图形商标,已被泰国某主体批量抢注。经查,该抢注主体自2023年12月起已累计向泰国商标局提交了29件商标注册申请,其中25件与我国23家企业的品牌标识高度近似,恶意抢注与不正当竞争特征显著,属于典型的 “商标海盗”模式
Part2客户面临的核心困境
品牌准入被封锁:核心商标被抢注,意味着客户进入泰国市场将面临侵权指控的高风险
抢注行为规模化:对方已形成批量抢注中国品牌的系统化模式,维权难度大
时间极紧:泰国商标异议期限较短,需在公告发布后30日内提交书面反对意见
举证标准陌生:泰国法律对证据的形式要求与中国有较大差异,证据链稍有瑕疵就可能影响异议成功率
Part3我方解决方案
1. 紧急响应:快速梳理证据体系
受托后,我方迅速组建专项团队,在不足30天的法定异议期内完成以下工作:协助客户整理品牌在国内及国际市场的在先使用证据链,包括门店照片、消费者口碑、媒体报道、电商平台销售数据等;严格按照泰国法律对证据形式的要求进行规范化整理,包括公证认证、翻译件准备及格式标准化。
2. 专业法律策略:论证“恶意抢注”与“商标近似”
从专家库选派熟悉泰国法律体系的本地专家参与策略制定,重点从两个维度构建异议理由:
商标近似性论证:对比抢注商标与原商标在文字构成、读音、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的差异。抢注人直接复制了英文标识,而对中文和图形商标进行了修改,这种策略旨在规避直接侵权指控的同时在消费者心中植入相似形象。我方论证抢注商标与原商标构成实质性近似,易在消费者中产生混淆。
恶意认定:结合抢注人批量申请中国品牌的整体行为模式(共29件商标申请中25件与中国企业高度近似),援引泰国《商标法B.E.2534》相关规定,主张其行为不具备真实使用意图,构成恶意抢注,违反公序良俗。
3. 精准法规援引
在异议申请中重点援引泰国《商标法B.E.2534》第6条(不得注册的商标)与第8条(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情形),论证抢注商标不符合注册条件,并强调“申请在先”原则不应被滥用为投机工具
Part4最终成果
异议结果:泰国商标局依法驳回恶意抢注申请,抢注商标不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