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美经贸领域再次出现新的政策动作。
6月22日,中国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禁止政府采购46家美国企业生产的产品,涉及洛克希德·马丁、雷神等美国军工相关企业。
与此同时,中国商务部宣布,将10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禁止向其出口两用物项。
这意味着,中美贸易博弈已经从关税、技术限制,进一步延伸至政府采购、出口管制和供应链安全领域。
对于中国外贸企业而言,虽然政策主要针对特定企业和特定领域,但背后的贸易环境变化值得关注。
根据中国财政部通知,自6月22日起,各级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采购46家美国企业生产的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
此次限制对象是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的美国企业。
也就是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经营的美资企业,并不在此次限制范围内。
此次涉及企业名单中,包括多家美国军工和防务企业,例如:
这些企业长期参与美国国防供应链,与军事装备研发、制造密切相关。
从政策定位来看,此次措施主要针对特定美国实体参与中国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限制,并非针对所有美国企业在华经营。
同一天,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规定,将10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名单包括:
根据公告要求:
禁止出口经营者向上述实体出口两用物项。
同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这些实体。
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需要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很多外贸企业可能会疑惑:
“两用物项是不是军事产品?”
实际上,并不完全是。
所谓“两用物项”,是指:
既可以用于民用领域,也可能用于军事、安全领域的商品、软件和技术。
例如:
这类产品最大的特点是:
民用场景和军事用途之间存在转换可能。
因此,全球主要经济体都会建立出口管制体系。
中国近年来也持续完善出口管制制度,并通过出口管制清单、关注名单等方式,加强对相关物项流向的管理。此前商务部也曾多次依法将部分外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此次中国采取措施,与美国近期扩大所谓“中国军工企业名单”有关。
6月8日,美国国防部通过《联邦公报》更新“中国军工企业”名单,将相关实体数量进一步扩大。
据报道,包括:
部分企业随后回应称,公司并未参与所谓军民融合项目,也不属于中国军工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美国相关名单本身并不等同于立即制裁,但可能影响美国政府采购、商业合作以及未来进一步限制措施。
对于普通出口企业来说,此次政策影响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如果企业出口产品涉及:
需要更加关注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审查。
未来国际贸易中的风险,不仅来自关税,也来自:
客户身份风险、用途风险和供应链风险。
过去很多企业关注:
“客户有没有付款能力?”
未来还需要关注:
“客户是不是受限制实体?”
外贸企业在接单前,应做好:
避免货物已经生产、甚至已经出运后,出现合规问题。
近年来,美国不断扩大出口管制范围,中国也逐步完善相关制度。
全球贸易环境正在发生变化:
过去企业竞争更多看:
价格、质量、交付。
未来还要看:
供应链安全、贸易合规和政策风险管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