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铝型材出口美国的企业注意了。
8月17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发布最终结果:在中国铝型材反倾销税行政复审中,18家中国企业未能证明自己符合“单独税率”资格,被纳入“中国全国性实体”,适用86.01%的反倾销税率。
资料来源于联邦公报截图
这意味着,相关企业出口美国的涉案铝型材,后续将面临更高的反倾销税成本。
但这里有一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86.01%并不是美国8月17日突然新增的一项税。
这项税率本身早已存在,此次终裁真正发生变化的是——这18家企业失去了单独税率待遇。
美国对中国铝型材的反倾销措施并不是新鲜事。
早在2011年5月26日,美国商务部就对来自中国的铝型材发布反倾销税令。
此后,美国商务部持续通过行政复审,对相关企业的税率、出口情况和单独税率资格进行重新审查。此次复审覆盖的期间是: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2026年4月14日,美国商务部公布本轮行政复审初裁结果,认定本次涉及的18家公司均没有证明自己具备单独税率资格,因此被纳入“中国全国性实体”。
到了8月17日,终裁结果没有改变。
更值得注意的是,没有利益相关方针对初裁结果提交评论,因此美国商务部直接将初裁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换句话说,这次不是突然“砍”出一个86.01%的新税率,而是美国把这18家企业的税率身份重新划归到了中国全国性实体。
对中国外贸企业来说,这才是这次事件最值得关注的地方。
美国对来自中国的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时,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必然使用同一个税率。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并获得单独税率。
如果企业无法证明自己符合要求,就可能被归入“中国全国性实体”,适用统一的全国性税率。
本次18家公司面对的就是这种情况。
美国商务部认定,这18家企业没有提交足够材料证明其具备单独税率资格,因此全部归入“中国全国性实体”,适用:
86.01%从价反倾销税率。
对于做美国市场的企业来说,这个变化并不只是纸面上的税率变化。
因为反倾销税最终会进入美国进口环节的成本计算。
一旦税负大幅增加,最先受到冲击的往往就是企业报价、利润空间和美国客户的采购意愿。
时间节点也值得外贸人注意。
就在8月17日反倾销终裁前,美国商务部已经在8月11日公布了中国铝型材反补贴税行政复审最终结果。
这项复审覆盖的是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美国商务部最终认定,中国铝型材生产商和出口商获得了可抵消补贴,并维持了此前的相关认定。
也就是说,近期美国针对中国铝型材的贸易救济措施,并不是只有一条线。
反倾销、反补贴两套措施都在持续推进。
对于中国铝型材出口企业来说,需要关注的已经不是单一税率,而是最终进入美国市场时,涉及的全部贸易救济成本。
这次措施针对的是美国铝型材反倾销税令覆盖的涉案产品。
美国相关措施覆盖大量挤压铝型材,包括部分空心型材、实心型材、管材、棒材、杆材等,也可能覆盖经过切割、钻孔、冲压、弯曲、机加工、阳极氧化、喷涂等处理的产品。
部分铝型材即使已经成为门窗、太阳能、家具、幕墙等产品的零部件,只要仍然符合涉案产品定义,也可能落入征税范围。
但美国规则同样规定了一些排除项,例如部分特定合金、完全组装的成品以及符合条件的成品套件等。
所以不能看到产品名称里有“铝”,就简单判断一定要交86.01%。
最终还是要结合产品材质、生产工艺、进口状态、产品用途以及美国海关税则号等信息判断。
来源:美国《联邦公报》、美国商务部(US DOC)及公开行业资料,本文仅作外贸资讯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