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证不符点处理方法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别是:1、开证行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不符点”;2、开证行是否一次性提出全部“不符点”;3、开证行是否未按规定处理单据。接下来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信用证不符点如何处理

1、开证行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不符点”
UCP600规定,开证行应当在收到单据翌日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提出“不符点”。出口企业在收到“不符点”拒付通知后应当与交单行核查开证行收到全套单据的时间,计算开证行提出“不符点”的最后期限。如超过时限要求,则可通过交单行向开证行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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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证行是否一次性提出全部“不符点”
UCP600规定开证行应当一次性提出全部“不符点”。如出口企业发现开证行首次提出“不符点”后,又提出新的“不符点”,则可向开证行抗辩其无权再主张新的“不符点”。
3、开证行是否未按规定处理单据
UCP600规定开证行提出“不符点”拒付通知后,只有四种单据处理方式:(1)等待指示人指示;(2)收到申请人通知书弃权并同意接受该弃权,或同意弃权前从指示人处收到进一步指示;(3)银行退回单据;(4)按照先前从提示人处收到的指示行事。如果出口企业发现开证行提出“不符点”后擅自放单,则可以直接向开证行主张付款。
以上便是信用证不符点如何处理的介绍,希望能帮到广大外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