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AEO
(一)海合会AEO(以下简称“GCC AEO”)
海合会AEO计划建立在海关当局与从事进出口领域工作的企业之间的信任概念之上,其基础是这些企业的历史记录,这些记录用于证明它们完全遵守法律和程序,从而享受专属待遇,以促进和加快这些企业的跨境贸易业务,并相应地降低成本、节省时间和减轻海关当局或私营部门所有相关方的程序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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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阿联酋AEO(以下简称“UAEO”)
根据阿联酋AEO计划,在全国范围内运营的供应链公司可自愿遵守海关要求,因为遵守这些标准的公司和机构可获得该计划的成员资格,从而获得所有经批准的设施和特权。与主要国际海关达成的互认安排极大地扩展了阿联酋AEO计划的全球合作范围,覆盖了阿联酋高达35%的贸易。
(三)中国-阿联酋海关AEO
中阿双方相互认可对方海关的AEO,为进口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提供通关便利。其中,阿联酋海关认可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为互认的AEO企业,中国海关认可经阿联酋海关AEO制度认证的企业为互认的AEO企业。中阿双方海关在进口货物通关时,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如下通关便利措施:适用较低的单证审核率;适用较低的进口货物查验率;对需要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处理AEO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中国AEO企业向阿联酋出口货物时,需要将AEO编码(AEOCN+在中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的10位企业编码,例如AEOCN1234567890)告知阿联酋进口商,由其按照阿联酋海关规定申报,阿联酋海关确认中国海关AEO企业身份并给予相关便利措施。中国企业自阿联酋AEO企业进口货物时,需要分别在进口报关单“境外发货人”栏目中的“境外发货人编码”一栏和水、空运货运舱单中的“发货人AEO编码”一栏填写阿联酋AEO企业编码。填写方式为:“国别代码(AE)+AEO企业编码(7位数字)”,例如“AE1234567”。中国海关确认阿联酋AEO企业身份并给予相关便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