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余款的注意事项
(一)合同条款清晰明确:
必须白纸黑字写清楚付款比例、支付节点(如:凭B/L copy付尾款)、银行信息、延误付款的责任等。避免口头协议。
(二)坚持“款到发货”原则:
在确认全部余款到账前,绝对不能寄出正本提单或做电放! 这是外贸收款中最最重要的铁律。一旦正本提单提前交出,货物所有权就转移了,你将失去对货物的控制权,买方可能不再付款。
(三)警惕“100%见提单副本付款”:
对于新客户或信誉不明的客户,尽量避免接受“100% after B/L copy”条款。务必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如20%-30%),以覆盖你的基本成本和生产风险。
(四)核实水单(Payment Slip)不等于收到款:
买方有时会发来银行的付款水单(截图),但这只是汇款申请凭证,不代表钱已到账。可能存在客户故意发假水单,或者汇款途中被撤销的情况。必须以本公司银行账户实际收到款项为准。
(五)注意控制物权凭证——提单:
了解提单的种类。记名提单(Straight B/L) 风险较高,因为只有指定收货人才能提货,且某些国家(如美国)可能无需正本提单即可提货。对于新客户,建议使用指示提单(Order B/L),安全性更高。
及时与货代沟通,明确是做“正本提单”还是“电放”,避免操作失误。
(六)沟通与跟进:
在发送提单副本后,要积极跟进买方付款进度。如果买方迟迟不付款,要了解原因(是资金问题还是对货物有疑问),同时密切关注货物在港口的动态(免堆期、滞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