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东地区特殊支付规则
一、外汇管制政策详解
中东各国外汇管制差异显著,需严格遵循当地央行最新政策,避免违规导致资金损失。
伊朗:《外汇管理法案》实行分级监管,战略行业需经最高经济委员会审批大额外汇业务;年度购汇额度上限 5 万美元,与制裁黑名单企业合作可能触发外汇熔断机制;可通过中伊人民币结算机制或上海合作组织多边本币系统规避 SWIFT 限制。
沙特:央行要求所有跨境支付需提交真实交易单据,大额资金汇出需提前报备;禁止与以色列及其他敏感国家发生资金往来,单据中不得出现相关国家标识。
叙利亚:汇率危机下实施严格外汇管制,优先保障能源及民生类商品结算,普通贸易回款周期可能延长至 6 个月以上,建议采用 100% 前 T/T 模式。
二、伊斯兰金融合规要求
中东多数国家金融活动需遵循 Sharia 律法,支付方案设计需避开禁忌红线。
核心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利息(Riba),交易需基于真实资产或服务,避免不确定性(Gharar)和赌博性质(Maysir)的约定。
合规支付形式:常用 Murabahah(成本加成)模式,即卖方明确告知买方采购成本并约定合理利润;Ijarah(租赁)模式适用于设备类交易,通过租金支付替代利息还款。
禁忌红线:分期付款协议中不得约定利息条款;支付工具需对接 Sharia 认证的金融机构,避免使用国际信用卡的循环信贷功能;禁止涉及酒、猪肉等违禁品的支付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