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月2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继续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省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PVC)征收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措施中,中国大陆出口商/生产商被征收的反倾销税率为3.44%—20.47%不等,不同企业税率差异明显。
这也是本次政策最需要关注的核心点——并非统一税率,而是“分企业”征收。
附表:巴基斯坦对涉华聚氯乙烯树脂征税表
📌 涉案产品税号:
巴基斯坦税号 3904.1090
也就是说,只要你的PVC产品在这个税号项下,出口巴基斯坦时,就需要重点核查是否命中反倾销清单。
公告中也明确了不适用反倾销税的几种情形:
但要注意,这类免税通常需要用途证明、项目文件,并非自动适用,操作难度并不低。
聚氯乙烯树脂,也就是我们常说的PVC材料,是典型的基础工业原料,应用极其广泛,包括但不限于:
广泛应用于建筑、轻工、农业、电力和日常消费品。
也正因为用途广、进口量大,PVC一直是各国反倾销调查的“常客”。
对正在或计划出口巴基斯坦PVC的企业来说,这一决定释放出三个明确信号:
1️⃣ 成本直接上升
最高20.47%的反倾销税,基本会吃掉大部分利润空间。
2️⃣ 低价竞争空间被进一步压缩
巴基斯坦本土产业保护意图明显,单纯拼价格将越来越难。
3️⃣ 合规和税号风险更关键
是否命中涉案税号、是否能区分用途、是否适用企业税率,都会直接影响最终到岸成本。
👉 做PVC出口的企业,建议立刻核查:
👉 货代、报关行也要提醒客户:
这不是临时措施,而是未来三年的长期关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