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简介
债权方:青岛某农产品有限公司
债务方:捷克某公司
拖欠金额:16590美元
拖欠时长:半年

青岛公司长期向一越南客户发货。然而,该客户某天突然要求将一批货物直接发往其位于捷克的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合同约定支付60%预付款,余款于提货后一周内结清。
不料,货物发出后,客户以“销售周期长”“账户冻结”“无法支付美元”等理由拖延尾款支付,最终失联。
青岛公司无计可施、遂找到催全球协助追款。

案件评估
我司接到咨询后,立即梳理债权资料,并对债务企业进行了初步调查,根据得到的信息出具了一份《案件评估报告》:
(1)该案债权资料相对齐全,债权方已履行发货义务;
(2)债务方成立于2011年,企业在营、具备还款能力;
(3)该案逾期半年,且欠款金额较小,可以尝试催收。

案件催收
催收律师接案后,利用自身渠道资源成功联系到债务方。通过沟通,获悉对方拒付尾款的真实原因是:货物在延迟交付期间产生了质量问题、且对欠款金额也提出异议。
双方就质量以及欠款金额问题进行了详细沟通,最终债务方举证确认指控的确存在。
在催收律师的调解下,双方各负其责,达成和解金额为14590美元。
2025年12月29日,债务方完成打款,该案顺利结束。
案件启示
1、注意易损耗货物的运输时效
该案,双方交易货物为易腐烂的果蔬产品,由于运输延误,导致部分货物出现质量问题。
使得债务方心生怨怼、恶意拖欠货款。
在此提醒所有外贸人,对于易腐烂、易碎、易发霉的货物,务必关注运输时间及相关保鲜、包装措施。同时提前购买相应的附加险,以防不可抗力导致货物出现问题、被迫承担损失。若货物已经出现问题,应及时与合作方沟通补救,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交易收款受阻。
2、尽早委托专业机构介入
该案双方僵持6个月,最终结果是一分钱未追回、债务方还失去了联系。
企业自行催收常常由于缺乏沟通技巧、专业性不足等等因素,导致谈判崩盘,不仅收不回欠款,还有可能产生债权瑕疵、恶化双方关系等情形。
遇见此种情况,不妨委托专业的催收机构介入,充当第三方能够起到“润滑剂”的作用,利用专业催收律师丰富的谈判经验、协助债权方解决矛盾,以达到回款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