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众所周知,国知局近期正在严厉整治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乱象,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产权代理人被吊销或撤销执业许可。对于权利人和申请人来说,无疑是无妄之灾。很多申请人在选择时,以为自己已经很谨慎了,但还是受到了波及。
那么,这时候申请人必然会有这样的疑问: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被吊销或撤销后如何妥善处理相关专利事务?
别急,国知局也考虑到这个问题,并在官网上发布了《提示》,帮助大家解决。以下是《提示》的具体内容:
关于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被吊销或撤销后妥善处理相关专利事务的提示
随着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深入,陆续有专利代理机构被吊销或撤销执业许可证。为充分保障和维护专利权人或申请人的利益,现提示如下。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决定书,被吊销或撤销执业许可证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通知委托人解除委托合同,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业务。专利权人或申请人需主动关注并及时办理解除委托或更换专利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相关手续办理有如下三种。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如不再委托代理机构,可自行办理解除委托手续,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或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解聘书,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利权人或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如果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决定委托新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新的代理机构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或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对原专利代理机构的解除委托声明以及对新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委托书。
被吊销或撤销执业许可证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在征得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办理“批量转委托”备案、提交“批量转委托”变更请求,将原代理机构变更为指定的新的代理机构。
对于以上三种办理方式符合相关规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