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门特别行政区货物出口申报及海关注意事项
内地与澳门的贸易规模呈现逆势增长,规模稳步扩大,进出口结构也在不断优化升级。在这一贸易格局下,企业如何把握政策,实现合规高效的货物出口通关,成为外贸经营者亟需关注的核心问题。
一、澳门进出口相关的职能机构与职责
澳门特别行政区对进出口事务进行管理的主要职能机构有:
1.经济财政司下属的经济及科学发展局
主要负责监管特定行业的发牌事务,例如一些商业牌照的审批发放和后续稽查,对外贸企业的进出口许可证以及产地来源证明申请、工业准照申请、经营准照、转运准照等皆由它审批。其职责还包括协助澳门企业拓展对外市场,加强与内地及国际市场的经贸联系。
2.保安司下属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
主要负责领导、执行和监察与关务政策有关的措施。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出口活动领域,具体监管内容表现为在货物报关、货物检查、出口货物检验证明申请、车辆边境通行证申请等方面对外贸活动进行规制。
3.运输工务司下属的海事及水务局
主要管理海事运输、船员船舶登记事项,而在进出口领域具体内容为海运集装箱验重程序以及货物运输政策。
4.社会文化司下属的药物监督管理局
负责药物监管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药物的注册和审批工作,并在药物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在进出口领域县体监管内容头对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物的许可证审批、药物产品出入口及批发商号准照及中药进出口批发准照的核准等。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架构及职能
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作为行政区政府的一个重要部门,负责监管进出境活动,包括货物、人员和交通工具等方面。其职责涵盖了打击走私、保护知识产权、监管贸易活动、维护边境安全以及保障税收等众多领域。
澳门海关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领导层。由海关关长领导,负责整体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2. 行动管理厅。负责指挥和协调海关的执法行动,包括打击走私、缉毒、知识产权保护等;
3. 口岸监察厅。负责对各个口岸的监管和检查工作,确保人员和货物的合法进出;
4. 知识产权厅。专注于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和假冒商品的流通;
5. 海上监察厅。主要负责海上的巡逻和监管,维护澳门海域的安全和秩序;
6. 情报及风险管理厅。收集和分析情报,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为海关的执法行动提供支持和指导。
7. 行政财政厅。处理海关内部的行政事务和财务管理工作。每个部门都有其特定的职责和功能,共同协作以确保澳门海关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货物出口注意事项
1.判断货物类别
查阅第209/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中的表A ,若出口货物属于表A所载货物范畴,需向有关的权限实体申请出口准照。例如出口某些特定化学品及武器弹药等受管制货物。
若货物不属于表A所载货物,无需申请出口准照,但仍需完成后续报关流程。
2.准备报关文件
外贸经营人或其代理人需准备出口申报单、运输文件、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报关文件。
3.选择报关方式
①现场报关:外贸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可前往关闸海关站、内港海关站、外港海关站、珠澳跨境工业区海关站、澳门国际机场海关站、横琴口岸澳门口岸区海关站(货运)、路环九澳港海关站等海关站点,提交已填妥的出口申报单及其他所需文件办理报关手续。
②电子报关:外贸经营人如欲透过电子报关办理报关手续,须先向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办理有关服务登记。完成登记后,可通过指定的电子报关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出口申报单及上传其他所需文件。
③“清关易”服务报关:若符合“清关易”服务条件,对于“清关易”(陆路)服务,经营人可通过系统预报货物资料,获得清关二维码,载货车辆无需到海关货场办理清关手续;对于“清关易”(海路及空路)服务,经营人凭清关二维码可直接到码头/机场货运公司清关,无需到海关站办理清关手续。如透过一户通实体帐号注册使用清关易服务,无需亲临进行认证,待网上认证完成后将以短信通知认证结果。
网址:https://www.customs.gov.mo/gb/customs9.html
4.海关受理申报
海关收到报关文件后,会对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初步审核。若文件存在问题,如信息不完整、申报单填写错误等,海关会通知申报人补充或更正相关信息。对于符合要求的申报,海关正式受理申报,并进入后续查验或放行环节。
5.海关查验
海关可能会根据风险评估、货物性质等因素,决定对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查验目的是核实货物的实际情况与申报内容是否相符,是否存在瞒报、伪报等问题。
海关查验货物时,申报人或其代理人需在场配合,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打开货物包装、提供货物相关信息等。
海关查验货物后,会填写验货记录,记录查验时间、地点、货物情况等信息。
6.缴纳税费
一般情况下,澳门对出口货物不征收出口关税,但某些特定货物可能需要缴纳相关税费。若货物需要缴纳税费,海关会开出税单。
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税单金额,通过指定的缴税渠道(如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缴纳税费 。
缴纳税费后,需将缴税证明提交给海关,以便海关确认税费缴纳情况。
7.海关放行
在申报人如实申报、提交完整准确的文件、按要求缴纳税费(如有)且海关查验通过(如有查验)后,海关会在出口申报单或相关运输单据上加盖“海关放行章”。申报人取得海关放行证明后,即可安排货物装运出境。
8.后续事项
外贸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应妥善保存与报关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出口申报单、运输文件、发票、装箱单、税费缴纳证明等,保存期限一般为数年,以备海关、税务等部门日后核查。若出口货物涉及出口退税等政策,按照澳门相关规定和流程,准备并提交相应资料,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