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设计和生产产品时,往往不会只局限于一个产品就只有一个样式一个设计。许多产品经常会一设计,就是一个系列。这个系列中虽然外形都大差不差,但总会有进行不同程度上的改动。这时候,有的申请人就会像:好不容易设计出了一个系列,我想将它们全都去申请外观专利保护起来。这样可行吗?成本会不会很高?
小编告诉你:为一个系列的产品都申请外观专利的保护,是可行的!并且许多常见国家都是可以申请系列外观的。申请系列外观的费用成本,会比一个个单独申请划算很多。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列举和整理了一些可以申请系列外观的常见国家,以及他们的核心要求,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申请人。
一、中国(含港澳台)
相似设计:同一产品、相似设计、同一申请人、同日申请;1 件申请最多 10 项
成套产品:同时出售、同时使用、属于同一类别(如茶具、餐具)
二、欧盟(含德国、法国、意大利等)
1、允许类型:Multiple Designs(多项外观合案)
必须属于洛迦诺同一大类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无 “相似性” 强制要求,但需同一申请人、同日申请
三、美国
1、允许类型:关联外观设计(Related Designs)
四、韩国
1、允许类型:类似外观设计(相似系列)、复数申请(NSES)
基本设计 + 类似设计:同一申请人、同日申请、相似设计
五、日本
关联设计:主设计 + 关联设计、同一申请人、同日申请、相似
成套产品:同时使用、同一类别(如咖啡杯 + 杯碟)
六、英国
1、允许类型:多项外观合案(Multiple Applications)
七、加拿大
1、允许类型:系列外观设计(Series of Designs)
八、澳大利亚
1、允许类型:关联外观设计(Associated Designs)
4、保护期:申请日起10 年(可续展至 15 年)
九、海牙体系(国际申请,覆盖99国)
4、保护期:按指定国规定(如欧盟 25 年、美国 1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