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正规进货发票≠必然免责,但它是 “合法来源抗辩” 的核心证据;满足 “主观善意 + 客观合法来源 + 能指明供应商” 三要件,可免除赔偿责任,但通常仍需停止销售。
一、核心法律依据(中国法)
商标法第 64 条第 2 款: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专利法第 77 条:为生产经营目的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前提:即便抗辩成功,仍需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
二、免责的 3 个必备要件(缺一不可)
1. 主观要件:善意不知情(最难证明)
法院会推定你 “应当知道”(抗辩失败)的常见情形:
2. 客观要件:合法来源(发票是关键)
必须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商品来自正规渠道。法院认可的证据包括:
正规发票(商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与涉案产品完全对应)。
采购合同 / 订单(双方盖章 / 签字,明确产品信息)。
3. 程序要件:能指明提供者
必须清晰说明上游供应商的真实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让权利人可追溯源头。
三、跨境电商(美国 TRO)的特殊情况
1、美国法院同样认可类似的 “合法来源 / 善意购买者” 抗辩,但标准更严。
证明你已尽合理审查义务(如查验授权、核对正品信息)。
3、若平台(如亚马逊)已认定侵权并冻结资金,合法来源抗辩是申诉解冻的核心理由。
四、实操建议(收到 TRO / 投诉时)
1、立即停止销售涉案商品,避免损失扩大。
2、火速收集证据:
3、评估主观善意:
4、主动沟通 / 应诉:
向原告 / 平台提交完整证据链,主张合法来源,要求免除赔偿、解冻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