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5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己二酸(Adipic Acid)作出反倾销终裁,正式征收 definitive anti-dumping duties。税率区间为29.1%—42.3%,自公告次日起生效。此前,欧盟已于2025年11月13日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具体税率如下:
涉案产品欧盟CN编码为ex 2917 12 00,TARIC编码为2917 12 00 10。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己二酸是重要化工中间体,主要用于生产尼龙66、聚酯多元醇,也可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纺织、汽车内饰、家具、鞋材和建材等领域。下游产业链与欧洲制造业密切相关。
根据欧盟数据,从欧盟以外进口的己二酸总价值约1.6亿欧元(约合12.8亿元人民币),其中来自中国的进口额约1.3亿欧元,占比超过80%。中国是欧盟该产品绝对主导供应来源。欧盟本地己二酸产业主要分布在德国、法国和意大利,雇佣超过1100名员工。欧盟认为中国出口存在倾销,损害了当地产业利益。
对外贸企业的直接影响
加征反倾销税后,中国己二酸进入欧盟的到岸成本大幅上升,价格竞争力明显减弱。对欧出口量大概率下滑,部分订单可能转向其他市场或暂时观望。国内市场面临出口转内销压力,短期供应可能增加,价格存在一定下行风险。
对于已签订合同的企业,需尽快确认关税承担方、调整报价,并关注实际清关成本。未合作企业适用最高42.3%税率,影响最大。建议重点关注以下风险点:
应对建议
此次终裁是欧盟对中国化工品加强贸易救济的又一案例。外贸企业需持续跟踪欧盟贸易政策变化,提前做好风险预案,在复杂国际环境中保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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