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东主流国家异议期都很短(阿联酋 30 天、沙特 60 天),且基本不可延期;错过异议期≠没救,但只能走 “无效宣告 / 撤三 / 诉讼”,成本更高、周期更长、难度更大。
异议期:30 天(严格、不可延长)
起算:官方公告刊登日次日
特点:逾期绝对不受理异议,只能等注册后走无效
异议期:60 天(不可延长)
起算:官方公告日
答辩期:被异议方收到通知后30 天
异议期:4 个月(公告期内)
可申请一次30 天延期(付费)
异议期:30–60 天不等,以 30 天为主
异议期:2 个月
核心:阿联酋 30 天最紧、沙特 60 天次之,都没有 “宽限期”,过期不候。
适用:对方已经注册,但存在恶意抢注 / 近似 / 你在先权利。
阿联酋:注册后5 年内可提;驰名商标不受 5 年限制
沙特:注册后5 年内可向行政法院提
理由:
你方在先注册 / 在先使用 + 知名度
对方恶意抢注(明知你品牌)
商标近似易混淆
材料:和异议差不多,但要更扎实(公证认证 + 阿语翻译)
周期:8–14 个月;费用:比异议高约30–50%
适用:对方注册满 5 年,且一直没真实使用。
阿联酋 / 沙特:连续 5 年不使用可申请撤销
难点:需要证明对方未使用;对方会举证使用
优势:不需要你有 “在先权利”,只看对方用没用
即使过了 5 年,若能证明是驰名商标,可直接申请无效
条件:全球 / 中国知名度高、市场份额大、媒体报道多、国际展会活跃
在中东当地法院起诉对方侵权 + 恶意抢注
可申请禁令 + 赔偿 + 销毁侵权产品
周期:1–2 年;适合有实际销售、对方也在销售的情况
对方恶意抢注往往就是要价
若价格合理(比如几万美金以内),可考虑回购,快速止损
建议:律师出面谈判,别直接联系

查:注册号、申请日、公告日、注册日、类别、权利人
结论:公告期→异议;已注册→无效
在先使用:合同、发票、报关单、包装、广告、展会
知名度:媒体、奖项、销售额、行业排名
恶意:邮件、聊天、合作记录、对方抢注清单
全部公证 + 领事认证 + 阿语翻译
阿联酋:迪拜华人 IP 律所(如文森、ASR)
沙特:利雅得华人 IP 律所
理由:语言 + 法律 + 人脉缺一不可,自己做成功率极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