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关键节点 | 欧盟PPWR法规热点知识问答(第二期)
2026年8月12日《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EU) 2025/40,简称“PPWR”)这一关键过渡节点,企业需在有限窗口期内完成标签体系、技术文件、供应链信息等多重合规准备。

问:我们有数百个SKU,每个SKU的包装材质、尺寸、供应商都不同。是否每个SKU都需要单独的符合性声明(DoC)和技术文件?还是可以按包装类型归类合并?
答:从法规层面来讲,每个单品型号(SKU)都需配备对应的符合性声明(DoC)与技术文件,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组归档。
问:作为非欧盟的卖家,我们是否必须在欧盟成员国进行包装注册并履行EPR义务?如果通过物流代理发货,责任主体是谁?
答:物流代理仅提供仓储配送服务,不属于 PPWR 法规下的制造商 / 生产者; 即便货物存放在物流代理欧洲仓,品牌 / 非欧盟卖家仍是法定包装生产者,对应欧盟国家完成包装 EPR 注册、承担全套合规义务。
问:塑料包装2030年要求消费后再生成分≥35%,这对我们的原材料采购和供应链有什么具体影响?技术文件中如何证明合规?
答:仅消费后再生塑料可计入 35% 指标,工厂生产边角料 / 自产回料不计入。再生料需证认(例如 GRS),技术文件需留存相关记录。
问:包装最小化和空隙率≤50%的要求,是否意味着我们需要重新设计现有的组合包装和运输包装?泡沫填充物、双层结构是否会被视为违规空隙?
答:需要重新评估现有包装,包括销售包装、组合包装和运输包装,只要被定义为包装的元素,都要去重新评估,做到使包装的重量和体积减至确保其功能所需的最小限度。双层结构是明文规定了是不符合最小化要求的。泡沫填充物没有明文规定,但要计为空隙,制造商可以评估是否可以最小化,如果不可以,请提供充足理由,包装功能的哪一项限制了不能继续最小化,并提供证明材料。
问:欧盟成员国注册和EPR义务是由工厂承担,还是由欧盟进口商/品牌方承担?工厂需要在包装上贴哪些强制标签?
答:欧盟成员国注册和EPR义务: 欧盟进口商/生产商进行注册。欧盟成员国将发放二维码 (或类似的数字标识),供已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EPR)义务的公司标示其包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