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品牌做出点成绩之后,你会收到越来越多这样的提议:经销商要一份授权、MCN 要签代运营、同行要谈联名。
大部分老板的注意力放在"授权费收多少"上。但你真正该盯的是另一件事——你签出去的每一份授权书,都在决定你未来能不能把品牌收回来。
公开资料记载,青岛汽水厂曾许可国内 144 家企业使用"崂山"商标。结果由于缺乏必要的质量保障措施,商品质量急剧下降,直接影响商标信誉——一个曾与八大碳酸饮料齐名的品牌,就这样被自己的授权拖了下来。
这起案例最重要的提醒不是"别授权",而是:授权书里的质量控制条款不是形式条款,它是你唯一的刹车。
这个案例值得每一个准备签授权书的人读三遍。
- 1995 年起,王老吉商标持有人广药集团把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给加多宝,1997 年双方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 后因签署补充协议的相关人员受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 2012 年 5 月裁决相关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 商标之争落幕,双方转向"红罐装潢":2017 年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认定,双方对"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的形成均作出重要贡献,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该权益;
- 但纠纷并未结束:据公开报道,2023 年 7 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相关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六家加多宝公司共同侵权、赔偿约 3.17 亿元,加多宝表示将提起上诉;
- 而最值得所有品牌方警醒的是行业代价:在这场长达十几年的拉锯中,凉茶市场从高速增长转为萎缩——2018 年市场规模约 470 亿元,同比下降约 18%。两家企业耗掉的资源,本可以用来做产品创新和渠道扩张。
① 授权期限、续期机制,以及"用授权做大的商誉归谁"必须写清;
② 合同终止后的库存、标识、包装装潢、渠道、线上店铺如何处理,必须写清;
③ 许可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或终止,被授权方基于授权取得的一切经营成果都可能归零。
① 备案不是可选项。《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商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要求许可人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备案并报送材料,材料中应说明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等事项。现实后果:你已经排他授权给 A,第三方却可能以"不知情"为由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
② 商品上必须标明被许可人名称与产地,这是法定义务。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违反的,行政层面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责令停止销售,拒不停止销售的可处 10 万元以下罚款。
③ 授权类型决定谁能去打官司。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可自行起诉;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与注册人共同起诉,注册人不起诉时可自行起诉;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须经注册人明确授权才能起诉。所以"维权权限"这条不写,等于把打假能力关在门外。
还有一条常被忽略:商标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许可合同效力,除合同另有约定。 也就是说,即使商标换了主人,原来那份授权可能继续有效。如果你是被许可方,这是保护;如果你是品牌方,这是风险——必须在合同里写明"商标转让时本合同自动终止或需经受让方书面确认"。

两个备案时会核到的硬约束:许可期限不应早于商标获准注册的时间,且不得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应与注册证核定项目一致,不得超出。
判决一·湖南老字号"输官司又丢店"(桃江县人民法院,2025 年 4 月公开通报)一家"湖南老字号"蛋业公司口头委托张某运营电商,店铺却以张某父亲名下的个体工商户资质注册,企业承担保证金和推广费。后来因利润分配闹掰,张某下架产品转卖竞品。企业起诉要求确认店铺归属并索赔 30 万元。法院三重维度认定:① 未约定权属,平台规则优先——店铺认证信息、商家资质、营业执照均登记为他人;② 企业全程知悉且未提异议,视为允许;③ 单纯的成本投入不改变虚拟财产(账号、店铺)的使用权归属。最终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二·腾冲市人民法院(2025 年 10 月公开)张某以个人身份注册淘宝店铺,与某公司签订《淘宝店铺托管服务协议书》,约定"托管期间的经营和法律风险由运营方承担"。后店铺因在商品标题突出使用他人驰名商标被诉侵权。法院认定核心:协议仅对签约双方有约束力,不能对抗被侵权的权利人;账号出借或委托经营,并不能免除注册人对账号合法使用的监管责任及对外法律责任。 运营方被判赔偿,注册人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三·天门市人民法院(2025 年 4 月公开)一名在校大学生把身份信息交给中介用于实名认证开店、注册收款账号,协议写明"侵权或违法后果由实际经营者承担"。店铺因销售假冒产品被诉后,他仍被认定应担责——明知出借身份信息、应对后果有所预见,且未能举证实际经营者,最终庭审后调解。
三份判决合起来只说明一件事:代运营协议不是"出事了找对方",而是"出事了你先被找"。
所以代运营合作的底线是:
店铺、账号、收款账户、经营资质,必须注册在自己名下——这是唯一真正有效的风控;
协议写明账号权属、运营数据与客户资产交接、终止机制与交接期限、禁止抢注商标/注册同名域名/以品牌名义开店、竞业限制;
商标授权只限合同期内使用,授权书要有明确期限与撤销机制,并与平台备案同步更新——授权到期了但平台备案没改,对方仍能以"授权方"身份活动。
联名的风险几乎都集中在"结束之后":
- 期限与地域:联名标志的组合使用规范,明确不得单独使用对方商标;
- 内容审核权:宣传文案、图片、视频由谁审、审几轮;
- 库存与"清货期":明确终止后还能卖多久、卖不完怎么处理——这是联名纠纷最高发的条款空白;
- 成果归属:联名期间产生的设计、包装、摄影、视频、文案的著作权归谁;
- 关系表述限制:不得对外宣称长期合作、不得以对方名义招商加盟;
- 备案同步:平台与海关备案保持一致,避免联名产品因授权链不清被下架或误扣。
联名结束后,对方继续用、渠道继续卖、库存无期限清货——这就是一次典型的"从合作变成混淆,再到侵权"的滑坡。
做到以上所有要求,你只需要维护一张表:
授权名单:被授权方 | 授权类型 | 地域与渠道 | 期限 | 备案号 | 终止条件 | 终止后义务。
再把许可到期日、平台备案变更时点、商标续展日放进同一张日历。一年花半天做这件事,比事后打一场官司便宜一百倍。
品牌可以被别人学着做,但"谁在用你的品牌、用到什么时候"这件事,只有你自己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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