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选品背景
电动摇椅(含电动摇摆躺椅、滑动躺椅及配套座椅单元)属于家具出海的高利润品类。亚马逊美国站上,功能沙发、电动老人椅的客单价普遍在1200美元以上,对中国供应链来说是一条重要出口线。
但这也是一个专利密度极高的品类——核心专利不在外观,而在那套驱动摇摆、滑动、脚托伸展和靠背倾斜的电动机械联动装置里。
02 案件情况:两条线同时推进
第一条线,法院批量起诉。
2026 年 8 月 24 日,相关专利权人针对该产品发起了批量侵权起诉,案件号为 2:26-cv-09471,涉及 12 家侵权方,其中至少包括 4 家国内企业。
第二条线,ITC 337 调查。
2026 年 8 月 21 日,美国 Ultra-Mek, Incorporated、Leggett & Platt, Incorporated 及 L&P 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y 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 337 立案调查申请。2026 年 9 月 23 日,ITC 投票决定正式启动调查(调查编码 337-TA-1524),涉案专利为 4 项:8,398,165、8,398,168、8,016,348、8,297,693——也就是业内说的尾号 165 号、168 号、348 号、693 号。
列名被告中,中国企业包括恒林家居、江苏正川智能家居、南京恒宁家居、浙江恒健家居等,此外还涉及中国香港、新加坡、越南及美国的多家关联主体。
337 调查的特点值得留意:一旦认定侵权,可能签发有限排除令,直接拦截侵权产品入境,同时下达禁止令禁售。虽然流程通常需要 12 至 18 个月,但后果是整条货链断档。
03 这项专利保护什么?
以尾号 '348 号发明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 1 为例,翻译成人话是:
1. 一种座椅单元,具有第一轴承表面的基础单元(底座);
2. 一个基本水平、位于底座上方的座椅;
3. 一个基本直立、位于座椅后方的靠背;
4. 一个可伸缩的脚凳;
5. 一套倾斜调节机构,安装在座椅、靠背、脚凳和底座上,包含多个可枢转互连的连杆;
6. 一个往复运动机构,安装在底座与倾斜机构上,使座椅、靠背及倾斜机构能沿纵向路径相对底座往复运动(即前后摇摆);
7. 一个动力驱动单元,安装在倾斜调节机构上,能把座椅单元在三种位置间切换:直立位、中间 TV 位、完全倾斜位;
8. 致动机构包含一条横向延伸于座椅单元的交叉连接件;
9. 固定在交叉构件上的第一和第二投影件,其中第一投影件可枢转连接驱动单元,第二投影件可枢转连接躺椅调节机构的下摆动连杆。

04 我的产品是不是侵权了
产品是电动功能的摇椅 / 躺椅 / 功能沙发?
包含底座单元,且底座上有轴承表面?
有座椅、直立靠背、可伸缩脚凳三件套?
有一套由多根可枢转连杆组成的倾斜调节机构?
座椅能相对底座前后往复运动(摇摆功能)?
有电动驱动单元,能切换直立 / 半躺(TV 位)/ 全躺三个状态?
机构中包含横向交叉连接件,以及连接其上的凸起(投影件)?
05 最关键的一条认知:外观不相似,不等于不侵权
这是本案最需要记住的一点。
很多卖家的避险逻辑是"改个外观、换个面料就没事了"。但在这次 337 调查中,投诉方明确提出:调查范围从机械零部件本身,延伸到所有安装了相关机构的成品座椅。
也就是说——哪怕两款电动躺椅的外观完全不同,只要内部使用了落入对方专利保护范围的那套机械结构,就可能被认定侵权。
而且要注意:这次被列名的企业里,包含多家中国家具行业的知名企业。 专利战不是只打小卖家,越是销量大的,越容易成为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