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合金钢盘条出口韩国,迎来新的贸易壁垒。
当地时间2026年9月17日,韩国贸易委员会(KTC)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合金钢盘条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认定相关产品存在倾销,并对韩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
韩国贸易委员会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25.08%—27.96%的临时反倾销税。其中,部分中国企业对应的税率达到27.96%。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属于反倾销初裁,并非最终裁决。 韩国方面预计在完成后续调查程序后,于2027年2月作出最终裁决。在最终措施明确前,相关出口企业应持续关注案件进展。
对于向韩国出口钢材的中国企业,这项措施需要重点关注。
根据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信息网公布的案件信息,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6-22号公告,案件调查编号为23-2025-10,对中国合金钢盘条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并建议韩国主管部门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本次初裁涉及三档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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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税率不是所有中国钢材企业统一适用,也不是所有钢材产品都在本次调查范围内。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生产商、出口商身份、关联关系以及涉案产品范围,核实具体适用税率。
对出口企业而言,25%—28%左右的潜在额外税负,可能直接改变原有报价的竞争力。
此次调查针对的是原产于中国的特定合金钢盘条及相关条杆产品,而不是所有钢铁产品。
根据公告,涉案产品主要为经过轧制或锻造生产的合金钢条杆,排除铁、碳钢和不锈钢等产品。
涉及的韩国税号包括:
具体产品范围应以韩国公告中的产品描述和税号为准。不能仅凭商品名称相似,或只核对HS编码前四位、前六位,就认定产品一定属于或不属于调查范围。
相关范围还涉及特定产品形态及排除条款。企业在判断时,应将产品的钢种、成分、加工方式、断面形状、尺寸和实际用途等信息,与韩国公告逐项核对。
如果企业出口的是钢筋、型钢、特殊加工产品或其他相近钢材,也不能直接套用本次结论,应先确认是否落入涉案范围。
此次案件有几个关键时间节点。
2026年5月7日: 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合金钢盘条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9月17日: 韩国贸易委员会作出肯定性初裁,建议征收25.08%—27.96%的临时反倾销税。
2027年2月: 根据韩国方面公布的信息,预计作出最终裁决。后续仍需关注调查程序及主管部门的正式措施。
从调查安排看,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这里需要区分两个概念:初裁认定与最终征税并不是一回事。 初裁意味着调查机关已经作出阶段性判断,并提出临时措施建议;最终税率、实施安排及相关企业的具体待遇,仍应以正式后续决定为准。
因此,企业既不能把此次公告当作已经结束的案件,也不能因为最终裁决尚未作出,就忽视潜在风险。
对于有韩国客户、出口合金钢盘条或相关条杆产品的企业,建议尽快完成以下检查。
1. 核对产品范围。
整理产品规格书、材质证明、钢种、加工方式及韩国进口税号,对照公告核实是否属于涉案产品。存在争议的,及时向熟悉韩国贸易救济案件的专业机构咨询。
2. 核实适用税率。
确认生产商、出口商及关联企业身份,检查是否属于公告列明的企业类别。不要只看公司名称,也不要自行假设贸易公司、关联公司或第三国中间商可以改变适用税率。
3. 重新测算订单利润。
针对未交付订单、在途货物和新报价,分别测算不同税率下的成本变化,明确额外费用由谁承担,并与韩国客户沟通价格调整机制。
4. 持续跟踪最终裁决。
关注韩国贸易委员会、韩国主管财政部门及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信息网的后续公告,尤其是临时措施的实施时间、最终税率、适用企业和产品范围。
5. 评估市场和客户结构。
如果韩国市场订单占比较高,应评估客户是否可能调整采购来源,以及企业是否需要拓展其他市场、调整产品结构或优化报价方案。但转向其他市场并不意味着自动规避贸易救济措施,仍需遵守目的地市场的原产地、海关申报及贸易救济规则。
后续终裁时间、税率是否调整、有无价格承诺企业名单,贸颐会持续跟踪。有具体业务问题的朋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