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食品进口管理规定:境外企业需企业注册登记、进口登记证和其他单证;国内企业需经营资质、海关备案。
宠物食品进口管理规定
1、资质要求
(1)境外企业
企业注册登记:海关总署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有效期为5年。
进口登记证:境外企业首次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宠物食品,应当向农业部申请进口登记,取得进口登记证。
其他单证:需提供卫生证书、原产地证,以证明产品的卫生安全情况和原产地区,还需提供生产日期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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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数据编码查询网址:https://www.x315.cn/hsCode?share=LCJKH
(2)国内企业
经营资质:企业需具备进出口经营权,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或宠物食品相关范围。
海关备案:通过海关互联网+申请进口饲料备案,向海关提交企业备案信息等相关资料。
检疫许可证:进口商需在签订进口合同前申请《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具体看宠物食品种类)。
2、产品要求
(1)宠物食品使用的原料和添加剂应来自已经被批准可以向中国出口的国家或地区。
(2)宠物食品使用的原料和添加剂应当符合《1773饲料原料目录》和《2045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的要求。
(3)确保进口的宠物食品原料和添加剂不在中国禁止进口名单中。
(4)宠物食品的卫生指标应当符合《宠物饲料卫生规定》的要求。
3、标签要求
(1)标签内容
基本信息类:产品名称、净重或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企业信息、境内销售机构信息。
成分含量类: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
使用说明类: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
(2)标签语言和描述
进口宠物食品包装上必须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与外文标签的内容一致。所有强制性标识内容均应使用规范的中文表述,字体应清晰醒目,易于辨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