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商:烟台某公司
进口商:美国某公司

在中美贸易中,华人买方凭借语言、文化优势易获得国内出口企业信任,部分不法华人却借此注册多家名称、地址相似的公司,实施“张冠李戴”式欺诈,导致企业货钱两空。
案例背景
烟台某公司为拓展北美市场,经行业展会结识一位美国华人买方A。对方沟通顺畅、态度诚恳,以“同乡情谊”承诺长期采购,快速打消企业顾虑。双方签订合同,约定OA60天结算,出口企业出运货物总货值约120万美元。洽谈期间,该买方A仅提供了简略的企业名称、地址及联系人信息,并未提供营业执照、税号等核心材料。烟台公司简单查询后发现该公司经营正常,未进一步核实便安排发货。
货物顺利清关提货后,临近付款日买方A却电话不接、邮件不回、逐渐失联,烟台公司最终决定委托催全球,调取买家A的资信报告并开展实地尽调。
信用报告揭示风险
催全球通过调取企业信用报告并结合线下实地尽调,逐步揭开真相:
01合同主体错误经核查销售合同,买方信息较为简略,并非完整公司名称及地址,合同中的采购方确实为A公司,但与A所提供的公司不一致,仅一个字母之差,不仔细观察,无法辨清
02A、B为一对华人兄弟控制结合实地尽调发现,买方A与买方B的实际控制人为一对美籍华人兄弟,买家A所提供的公司信息,是其哥哥注册并经营正常的公司。
03存在相似关联企业A、B两家公司注册地、成立时间、办公地、办公电话都极为相似。
04多次欺诈前科深入调查发现,买方A在5年内注册了多家相似公司,均因拖欠、欺诈被注销。
综上,我们怀疑,买方A利用华人身份获取信任,诱导国内出口商混淆买方主体,预谋欺诈,买方B才是烟台公司“以为的”合同主体。
烟台公司了解以上情况后,立刻通过催全球联系到买方A,买方A承认债务,但表示自身为空壳企业,无力偿还欠款。
应对建议
结合本案及美国市场特点,出口企业需,以“前置核查、过程管控、事后追偿”为核心,借助专业机构力量,全方位防范风险,具体建议如下:
01事前防范:把好资信核查关
1. 委托专业机构调取完整资信报告。首次合作前,务必委托催全球等机构,调取买方信用报告,重点核查注册信息、财务状况、关联企业及违约记录,明确其合法经营状态与付款能力,拒绝简略核实。
2. 坚决索要核心注册材料,核实信息一致。切勿轻信“注册信息不便公开”的借口,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号等官方材料,核对材料信息与沟通时提供的信息一致,发现模糊或差异立即终止合作。
3. 警惕相似信息企业,核查实际控制人。若买方名称、地址与其他企业高度相似,需通过信用报告核查实际控制人、股东是否关联,排查“一人多壳”操作,杜绝被空壳公司欺骗。
4. 摒弃同乡情面,坚守合作底线。不因对方是华人、提及同乡情谊就放松风控,警惕对方以同乡为由拒绝提供资信材料、要求放宽结算方式,坚守“先核查、后合作”原则。
02事中控制:严控交易流程
1. 合理选择结算方式,拒绝无担保赊销。首次合作,杜绝全额OA赊销,优先采用30%-50%预付款+尾款见提单复印件付款或信用证结算;若对方坚持赊销,需核实其赊销能力,控制单票货值。
2. 跟踪货物流向,警惕异常转运。自行委托货代,全程掌握货物运输、清关、收货动态,若发现货物未按约定送达,而是转运至其他地址(尤其相似名称关联企业地址),立即暂停合作、核实去向并止损。
3. 核实签字人授权,确保合同效力。合同签字或签章时,核实签字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若非需提供书面授权证明并核实真实性,避免合同无效影响追偿。
4. 留存完整交易凭证,筑牢追偿基础。妥善留存合同、提单、沟通记录、付款凭证等,尤其是对方付款承诺、货物转运凭证,作为后续催收、诉讼的核心依据。
03事后追偿:把握黄金时效
1. 拒绝盲目自催,降低额外损失。自行赴美催收易因语言、法律、渠道差异无果,还会增加成本,应委托催全球等专业机构,依托其当地资源高效推进催收。
2. 依托资信与尽调结果,制定针对性方案。若确认买方存在“一人多壳”欺诈,可委托机构采取关联追偿策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连带责任,最大化挽回损失。
3. 总结复盘,建立长效风控机制。梳理踩坑点,完善风控体系,建立客户资信分级管理,对高风险客户严控合作规模;定期开展员工风控培训,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美国华人买方的同乡优势背后可能隐藏欺诈套路,出口企业拓市需牢记“风控为先”,主动借助催全球等专业机构力量,通过全流程风控,杜绝“张冠李戴”式欺诈,守护外贸收益、稳健拓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