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关税政策,又进入新的法律拉锯阶段。
当地时间5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今年2月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全球进口商品加征10%临时关税的做法存在法律问题。
仅一天后,特朗普政府明确表示,将继续上诉,并认为最终会胜诉。
美国贸易代表杰米森·格里尔(Jamieson Greer)在接受福克斯商业频道采访时称,法院的裁决“存在缺陷”。
他表示,《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本身就是国会授权总统在“巨额且严重国际收支逆差”情况下使用的关税工具,最高可征收15%临时关税,最长150天。
但法院认为,美国长期贸易逆差,并不符合该条款原本设定的适用条件,因此否定了特朗普政府的做法。
法院以2比1作出裁决,目前仅适用于提起诉讼的原告,包括两家美国进口企业以及华盛顿州。
这意味着,在正式上诉结果出来前,美国对其他进口商征收的10%临时关税仍将继续执行。
这次争议,其实是特朗普政府“替代方案”的又一次受挫。
今年2月,美国最高法院曾裁定,特朗普无法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继续维持大范围全球关税。
随后,特朗普政府迅速改用《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重新启动10%全球临时关税。
如今,第122条又遭法院挑战。
但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态度非常强硬。
格里尔表示,法院实际上是在“否定一部可以使用的法律”,而从法律逻辑上,这种解释并不合理。
他还提到,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去年在另一宗关税案件中,曾暗示第122条也属于可用的关税工具,如今最新裁决与此前观点存在明显矛盾。
目前,这项依据第122条实施的10%全球临时关税,预计将在7月到期。
除非美国国会批准延期,否则理论上无法长期持续。
不过,特朗普政府并未放弃继续扩大贸易限制。
目前,美国仍在推进多项基于“301条款”的新贸易调查。
相比第122条,“301条款”法律基础更成熟,也是过去对中国商品加税的核心依据。
因此,即便这次临时关税最终败诉,美国未来继续加税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内容来源:
1、Reuters(路透社)5月8日报道
2、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公开裁决文件
3、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开信息
4、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公开资料

